宁海的这部分人注意了!国家又要给你们提高保障标准了!
宁海
1《宁海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出台!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前,我县修订出台《宁海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县自2007年出台《宁海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来首次进行全面修订。
新修订的《办法》共三十八条,分别对保障对象和标准、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主要有三大方面作了调整、规范和突破。
1、首次明确“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新《办法》规定,因患重特大疾病、慢性病或遭受意外人身伤害造成医疗费用支出高、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可纳入低保,在法规和制度层面实现了低保对象从传统的“收入型”贫困家庭向“支出型”贫困家庭拓展。
2、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单人户的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3、降低低保准入门槛。新《办法》删去了老《办法》规定的许多低保救助限制性条件,这些限制性条件有些不合时宜,有些缺乏人性化,有些基层较难把握,有些与现代救助理念相冲突。 如:不能使用移动电话;不能饲养宠物;不能购买金银饰品或古玩字画等。
4、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制度。新《办法》增设规定,将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本县户籍家庭,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可以申请或享受有关专项社会救助。
提高低保对象最低补助水平。低保救助实行差额补助外,新《办法》增设规定,家庭人均差额发放的低保金,不得低于低保标准的30%。低保金一律按月发放,取消了老《办法》规定的农村居民低保金可以按双月或按季发放的内容。
1、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相关部门权限。
新《办法》明确了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50 30490 50 15263 0 0 3723 0 0:00:08 0:00:04 0:00:04 3723提出低保申请,县民政局负责审批。
2、规范低保动态管理。
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或者其中有重病、重度残疾人,且家庭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可每年复核一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状况相对稳定的,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按季复核一次,根据复核情况作出保留、变更或者取消低保金的意见,属于主动复核。
3、申请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时间变化。
从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调整为申请前6个月。
除此以外,《办法》明确了申请了低保也不是“一劳永逸”,《办法》规定,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档案,及时更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经济状况、救助金额等信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主动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家庭成员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变化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由县民政部门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同时,《办法》还将骗保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通过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县民政部门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有关信息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 供稿:县民政局 陈军杰
□ 编辑:小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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