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4天内,宁海公安连续抓获2名“云剑”行动部督逃犯
“云剑”行 动
雷 霆 出 击
四天之内
电光火石之间
宁海公安
雷霆出击
连续抓获2名部督逃犯
宁海县公安局“云剑”行动追逃专案组
值得一个大大的赞!
电影里,“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让人印象深刻;现实中,宁海公安甄别数千线索,神兵天降缉捕逃犯,形成强大震慑!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公安部督办逃犯4人,其中宁海公安抓获2人。
6月13日,公安部一声令下,“云剑”行动开打: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宁海公安追逃工作小组也第一时间行动,着手梳理宁海籍在逃人员名单,按照“云剑”行动要求逐一“对号入座”,对特点相符逃犯进行“重点关注”。
8月9日,公安部部署开展重大在逃人员集中督捕行动,下发全国公安机关“云剑”行动督捕逃犯名单,宁海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火速落实相关工作,成立“云剑”行动追逃专案组,对部督逃犯线索展开大海捞针式的搜索。
黑夜中,烈日下,宁海警方在行动。
8月19日23时,涉嫌聚众斗殴罪潜逃7年的陈某在河南省宜阳县滨河北路某小区落网。
8月22日11时,涉嫌寻衅滋事罪潜逃6个月的胡某在湖北省房县白鹤镇某公司后门落网。
简要案情
2012年5月17日,陈某纠集同伙持械在宁海县跃龙街道阿瓦山寨旁与华某纠集的人员发生斗殴,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缉捕经过
经连续侦查,宁海县公安局“云剑”行动追逃专案组民警于8月16日获得陈某在河南洛阳活动的线索,随即出动警力。8月19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确定了陈某在河南宜阳的落脚点,并对其实施抓捕。
简要案情
2018年至2019年2月期间,胡某在商奇信息科技公司(“套路贷”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高利“砍头息”放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缉捕经过
8月16日,宁海县公安局“云剑”行动追逃专案组民警发现胡某在湖北房县活动线索,迅速部署核查工作。专案组成员连续驱车15小时抵达湖北房县后,顾不得休息,随即开始蹲点守候,与狡猾的胡某展开智力和耐力的较量。
连续守候五天五夜之后,抓捕时机终于到来,8月22日11时,胡某的身影出现在房县白鹤镇石堰河村。指挥人员发动信号,缉捕民警趁势上前,狡猾的胡某眼见不妙,赶紧逃离现场,四处逃窜,民警步步紧跟,最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胡某黔驴技穷,终被擒获。抓捕时,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数名民警不同程度被玻璃划伤。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强力缉捕在逃人员。
坚决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攻略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警察蜀黍还有几点友情提醒:
一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是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
不管你在哪里,风里雨里,我们等你!
□ 供稿:宁海公安
□ 编辑:绍强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往期推荐
| END
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
宁海发布
宁海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认证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