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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海宁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宁海发布 2022-05-06

海宁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调整海宁市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一、调整后的“三区”范围:

封控区:海宁市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100、101、102、122、123、125号;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芙蓉里5幢,卜家埭11幢;马桥街道桐溪景苑6区313、315号。


管控区:海宁大道以东,沪昆铁路以北,文苑路以西,洛隆路以南区域;人民路-太平弄以东,长埭路-水月亭路以北,西南河街以西,工人路以南区域;人民路以东,河西路-万绿浜以北,长水塘-河西路以西,水月亭路以南区域;马桥街道桐溪景苑6区。
防范区:湖盐公路以南,524国道(原08省道)-麻泾港以西,东西大道以北,海涛路-沈家坝港以东至湖盐线以东海宁区域。
二、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三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实施交通管制,只进不出。
5.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3日


□ 来源:海宁发布

□ 编辑:张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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