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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万元!宁海购房补贴来了
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购房补贴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对在宁海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进行购房补贴。一起来看↓
宁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购房补贴优化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甬建发〔2023〕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在宁海县购房的个人进行购房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实施主体:宁海县人民政府。
三、补贴对象: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宁海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
四、补贴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风险管理: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在购房人领取补贴时锁定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补贴资金一并返还。
六、办理方式:在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49、50)房管窗口办理。政策咨询电话:0574—65131870、65599518。
七、其他事宜: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大学生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不再享受本购房补贴。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9日
□ 编辑:林大海
□ 审校:王海明 黄浓珍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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