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当头,焉能无视法律?人民调解带你找回公平正义
【案情简介】
故事回到加盟店老板办理卫生许可证开始说起...这老板等了两个星期,却迟迟没把卫生许可证给等回来。合理租赁,合同也签了,租金、押金一样没少,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原来,市场监管所通过现场巡查,发现此地为消防通道,不允许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所以卫生许可证也不可能办下来,加盟店必须立刻关闭。
老板一听:前前后后忙活那么久,现在竟然让立刻关闭,自己多亏,于是找到悦家招商部要求退赔租金、押金、装修费等合计13万元。就这样,双方对此展开了4轮谈判,最后彻底谈崩了。疫情后,加盟店投诉到消防大队,消防大队于2020年4月9日给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悦家三日内拆除加盟店店面。
加盟店随后又到电视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消防大队等反映诉求,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最后,加盟店老板实在走投无路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三里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调解过程】
你一言 我一语
悦家招商部经理介绍说:悦家此前并不知道所出租的场地是消防通道,加盟店无法经营的时候,悦家招商部就已经和加盟店谈判,集团领导也非常重视,还专门召开了法务会,并对加盟店的损失进行了评估,集团同意全额退还加盟店的房租和押金47850元,赔偿加盟店损失2万元。
加盟店认为:损失包括装修和经营两部分,悦家没有充分考虑到经营户的损失,要求悦家赔偿装修损失和5个月没有经营的实际损失,合计13万元。
背靠背 化僵局
了解到基本情况后,三里庵街道调委会开始在加盟店和悦家招商部之间背靠背进行沟通,调委会告知悦家:任何合同协议签订的前提,必须是不违反任何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依据《消防法》,悦家将消防通道出租给加盟店当经营场地,属于圈占消防通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悦家公司将非经营场地作为经营场地出租,并与加盟店签订了租赁合同,属违法行为,租赁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悦家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加盟店造成的损失应由悦家全部承担。
悦家公司辩称,自己不知道此处是消防通道,违法之举实属非主观意愿,请求谅解。
加盟店认为,悦家公司自称不知道出租场地是消防通道,应当自己举证;悦家必须赔偿自己13万元损失,否则将悦家告上法庭。
双方剑拔弩张,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温言细语 解纠纷
三里庵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经过5月8日、14日、21日三次接触,发现加盟店经营者没有真想打官司,只是气愤悦家对处理此事一拖再拖。调解员跟他分析,今年遭遇疫情,合肥市所有经营门店都停止营业三个多月,所以,实际经营损失也就一两个月。对此,他也表示认可。调解似乎出现了转机。调委会趁热打铁,又密集与悦家的沟通,冤家宜解不宜结,建议悦家先给对方表明解决问题的诚意,放低姿态,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就退、赔的金额和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悦家公司退还“馋立方”房租押金和赔偿款,合计一定数额,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法律之窗】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合肥悦家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不知道此处为消防通道为由推诿责任,存在过失。
合肥悦家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加盟店2019年10月签订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应为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应返还合同中取得的财产,造成加盟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案例点评】
在本案中,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是一个大型综合性商场,人流量大,消防通道事关百姓生命安全。商家以不知道这是消防通道为由推诿,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也是无视法律的表现!悦家拖延解决此事,是“利”字当头,没有把经营户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人民调解能在短期内找到平衡点,发挥优势,迅速解决纠纷,适时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让老百姓在人民调解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
大司兄有话说
人民调解是化解民间纠纷的首选途径,大家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知道如何维权的时候,可以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许这不起眼的一线希望将会为您带来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