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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我们来答!






试  卷


考试规则:请认真作答

名词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OK,各位童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词都已get√,
接下来是思考题:


- 思考题 -如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发和监管?

这道题,我们来答!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发和监管,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合肥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三统一”、备案审查等制度要求,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出台到执行,从制定制发到监督管理,审查机制贯穿其中的每一环节,真是一步都不能少!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讲程序,我们严格规范~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我们要明确推进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方向,要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一方面,要把规范性文件数量减下来另一方面,要严格制定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合肥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严控发文数量,报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总量同比下降29%,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三统一”工作流程,主动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审、报备力度,报审和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同比均增长28%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

——讲质量,我们强力提升~

质量重于泰山,为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合肥市司法局在审查工作中严把质量关,针对市直各部门提请审查登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100余条,同比基本持平;针对县(市)区政府提请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提出备案修改意见5条,同比有所增长。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管

——讲方法,我们不断优化~

促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司法局不断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方法,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加大法制监督平台的应用力度,下大力气提高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均按照要求在法制监督平台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审报备工作。仅2020年上半年,市直各部门就通过法制监督平台报审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公布73件、备案74 件,同比分别上升了28%23%25%;县(市)区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法制监督平台运用率均达到100%


 

 

来源:局合法性审查处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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