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矫正故事 | 温暖的选择~
大司兄可不是空穴来风!类似的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小舒已经高三,一时冲动参与聚众斗殴,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来到了蜀山区司法局南七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本拥有光明未来的他,生活中布满阴霾......
矫正刚过去两个月,他就要面临人生的大考——高考。
这时候,问题来了!作为体育特长生的他,需要到外地参加体育单招考试。这时候一道难题摆在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面前:准予他前往外地,有着脱管的危险;不准他外出,虽然是保住了眼前的平静,却掀起了少年内心的波澜。
准还是不准?社区矫正工作者坚定地选择了前者!矫行更要矫心!高考对于一名学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南七司法所针对特殊情况,首先加强日常管理,频繁家访保证小舒的思想和心理上的稳定;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梳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参加考试的各项流程并审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舒最终不负众望,顺利考入陕西省某全日制高校。这时候工作人员又面临变更日常管理地点、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动态掌控矫正对象思想动态等新问题,不过这些与让小舒重归正途相比,一切困难都变成了“毛毛雨”~这时候小舒有话说了:大家对我的关心爱护我都看在眼里,暖在心里,我已经深深认识到自己曾经的错误。大学期间,我一定努力学习,认真配合司法所的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
就是这么一次选择,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并不是冰冷的法条,“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而这也正是执法者依法履职应有的担当!
温情执法才是法治之本~
来源:蜀山区司法局南七司法所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往期精彩(点击查看)
看完记得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