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扎实有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向社会公布合肥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1.少数干警对“三个规定”不了解,不重视,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
2.部分干警对“三个规定”内容不掌握、不了解。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经商办企业。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对违规参股借贷相关政策宣讲不够,对干部相关情况核查不够。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基层对刑事相关政策调整未能及时准确把握;
2.对公开公示材料收集保存不完整;
3.对相关卷宗收集整理不够规范。
(五)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排名位次不高的问题
1.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人民群众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六)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的问题
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
1.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
2.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
3.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违法违规执业
1.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
2.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
(七)公证程序不规范、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的问题
1.工作人员违反公证程序规则,怠于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
2.公证人员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办理错证;
3.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
4.立卷归档不及时及公证专用纸管理不规范。
(八)司法鉴定“司法黄牛”“虚假鉴定”问题
1.与“司法黄牛”不正当接触,出具虚假鉴定意见;
2.进行虚假违规宣传、违规设立接案点等招揽客源;
3.违规收费,低价恶意竞争;
4.鉴定机构超出许可范围以咨询意见代替司法鉴定意见书;
5.鉴定机构执业不规范,不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6.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
二、监督方式
举报电话:0551——6562612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合肥市六安路211号合肥市司法局708室。
举报电话集中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特此公示。
合肥市司法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2021年4月20日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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