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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跟团出游,强制购物!咋办?
“合肥司法行政”为群众办实事第二期来了~
且看上回提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 假期消费指南get~)
今天,来为粉司讲讲
五一跟团出游,遇到强制购物该咋办?
签订旅游合同,要认真审核有无购物环节
旅游产品玲琅满目,一定要认真挑选适合自己的。为了防止发生争议,消费者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相关事项,其中明确要求合同需载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为防止出现被强制安排购物的不良体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核实旅行社的产品内容,看清楚该旅游产品所包含景点项目、购物安排、旅行线路、费用标准等。如果通过在线平台预订旅游产品,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确保在阅读清楚和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再签订合同和预订产品对于价格明显偏低的旅行团,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必要时可以要求旅行社明确是否包含购物环节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被安排强制购物,要及时维权
外出跟团出游,景区购物已经成为旅游消费的重要部分。但是如果被旅行社强制安排购物,会给消费者带来不良的消费体验,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旅行社或导游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自行与旅行社协商沟通,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15或12345投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若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等处罚。胡亚榴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素材来源:合肥律协
供稿人: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亚榴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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