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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无声”的公证服务带来“有声”的答案~


点上方音频收听我们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打歌”


“无声”的世界
需要社会更多的呵护!
近日,我市衡正公证处
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为聋哑人家庭办理了继承公证~
复杂的继承关系
无法语言交流的障碍
公证怎么办?
来一探究竟——

【案情简介】



“怎么办啊?我父母留下来一套房产,还有一大笔存款取不出来,我想办下继承公证。”近日,一位群众行色匆匆地来到衡正公证处焦急地说道。原来,这位当事人赵某的父母都去世了,遗留了一处房产,父亲还遗留了几十万的存款在银行取不出来。父母未留下遗嘱分配遗产,几个子女至今尚未分配继承上述财产。赵某家中有兄弟姐妹四个人,赵某排行老三,弟弟也去世了,在父亲去世前离异,留有一子。情况比较特殊的是赵某的大姐和哥哥都是聋哑人,只能依靠手语交流。因为这种情况在合肥屡屡碰壁,这次找到衡正公证处希望帮忙解决问题,完成遗产分配。


【为民办实事】



公证处了解到案件情况之后,随即指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杜红梅公证员来为群众办理。有没有很耳熟?五一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海报中就有她,还是咱们的问吧吧主呢~(吧主驾到︱杜红梅:有关公证办理的问题,问我吧!

我为群众办实事

办理公证前先来搞清楚适用法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赵某的父母均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故上述公证事项适用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即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适用法律get√,为群众解忧~

杜红梅了解情况后,一次性告知了赵某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情况及需要准备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安排好核查人员主动进行预先调查取证。还向赵某解释了由于母亲去世时间较早,弟弟在母亲去世后、父亲去世前死亡,母亲遗留的财产尚未分割,又发生了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小弟弟本应继承父母遗产的份额由儿子转继承、代位继承。但麻烦的是弟弟离婚前尚未对该继承母亲的遗产份额进行离婚分割,而弟弟的前妻也是聋哑人,该案还涉及与其前妻核实遗产的产权分割事宜。

呼~好家伙,有够复杂......

再复杂也难不倒咱们的公证员!随即约好聋哑翻译老师,赵某及家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赵某的姐姐和哥哥以及其弟弟前妻在聋哑翻译老师的手语交流下,杜红梅历时七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了整个继承公证手续的办理,一场复杂的继承公证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所有继承人办理完手续后,竖起了大拇指连连感谢,聋哑翻译老师也感叹本案继承的复杂性,说仿佛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学课。
即使身处无声的世界
也让他们感受到公证的温情
这是我市公证服务一直以来的追求~

素材来源: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衡正公证处编辑:吴昊、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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