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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这里四席~(点开有惊喜)



想加入合肥司法行政队伍吗?
想找一方舞台小试牛刀吗?
机会来了~
近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1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惊喜吧?
4+2席
虚席以待——


合肥市司法局



见习岗位名称:综合管理及法律事务

接收人数:4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考虑

见习时间(月):12

联系人:陈杨

联系电话:0551-65522289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



见习岗位名称:法律援助服务接收人数:2人学历要求:本科专业要求:法律见习时间(月):12联系人:高远联系电话:0551-65626575

是心动吗?
有条件的~


见习对象主要面向2021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待遇看这里~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心动就行动
报名方式、时间记牢了~




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见上),现场资格确认时,请携带《2021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报名表奉上↓↓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报名时间



截止至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文末附2021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1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1年合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178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青年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对象

主要面向2021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岗位发布

8月11日起,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efei.gov.cn/)、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合肥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2021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直接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联系(见附件1),现场资格确认时,请携带《2021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9:00至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七、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人岗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见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统筹调剂。

八、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资格确认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上岗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1份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备案。对见习人员流动后出现空缺的,经见习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统一按上述程序进行补招。

九、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汤复寿 郑阳阳0551-62729891

报名咨询:见习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1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

小贴士:更多公告内容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这里有一份含金量满满的机关实习经验

更是一次难得的实践锻炼机会

还在等什么?速速报名~



编辑:吴昊、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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