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 满足你的要求~证来了!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安徽省司法厅统一工作部署,现将合肥市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证书领取人员
二
证书领取时间
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领取需要延期领取证书的,无需网上预约。延期领取的证书由合肥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统一代为保管。证书领取人员可在证书集中发放期结束后,提前1至2日单独电话预约在工作日领取证书,预约电话:0551-65626278。
三
证书领取地点
合肥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四
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统一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现场领取,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后颁发。
2、证书领取人员应登录司法部网站证书领取预约通道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进行预约(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也可进行预约),并按预约的具体时间段至现场领取证书。应疫情防控要求,不提倡提前或推迟,以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3、根据司法部统一规定,证书领取人员应凭《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及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的,应提前书写并现场主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应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不能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的原因、现场领取证书的时间等,并由证书领取人员本人签名。
4、证书领取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实行“二码”联查,现场扫描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行程信息,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办理。体温检测结果额温不超过36.8℃且“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的方可进入现场领取证书。
5、有境外旅居史的证书领取人员,应在入境 “14+14”(28天)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前来领取证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证书领取人员,应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在低风险地区健康监测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前来领取证书;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证书领取人员,应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前来领取证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以上人员来肥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和考试主管部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证书领取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备注
1、拟在本市申请办理律师执业实习的证书领取人员,请查看合肥市律师协会官网“合肥律师”—“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申请专(兼)职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网址链接:http://www.hfslawyers.org/article.php?id=267。相关具体事宜可向合肥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咨询,咨询电话:0551-63631329。
2、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证书集中发放现场将对证书领取人员的职业类型和就业意愿进行调研,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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