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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 | 婚离了,缘尽了,娃咋办呢……


吓,一提到“离婚”
就无比怕怕
为啥呢?因为爹妈闹离婚
娃成了无辜又无奈的焦点……
婚离了,缘尽了
如果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
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来,跟着大司兄学法~


案例

7年前,谈莉莉(化名)经人介绍和孙大龙(化名)相识并结婚。婚后夫妻两人摩擦不断,最终感情破裂。去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5岁儿子小龙由大龙抚养。但离婚后,大龙脾气越来越差,对小龙的关爱和管教越来越少,莉莉认为大龙未尽到抚养义务,要求变更抚养权,遭到大龙的拒绝。今年7月,莉莉到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儿子小龙由莉莉抚养,大龙每周可探视一次。



专家点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本案中,尽管孙大龙和谈莉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大龙抚养,但大龙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且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此时,谈莉莉有权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以便给孩子带来更好的保护和教育。



专家提醒

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一旦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应该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基础上,如果拥有抚养权的父或母因生活或工作等原因不能对孩子进行照顾和教育,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不利等因素,另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权。


大司兄有话说


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影响是长久且深远的,每个父母争取抚养权应该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前提,尽可能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居住环境不发生明显变化。当然,让孩子成长在一个完整的家庭再好不过,夫妻之间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互相都迁就一点吧~


来源:合肥日报编辑:孟倩、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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