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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关键字!一起走进合肥群众公议~
自2010年合肥市率先在全国试点推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以来,经过11年的探索,群众公议逐渐走向成熟。
“广”——范围广
2010年,合肥首创群众公议制度,在城管、环保、卫生、建委等四个部门试点。多年来,群众公议得到执法单位的广泛认可。已覆盖了13个县(市)、区和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交通运输、税务等12个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市直部门。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公议行政处罚案件950件,比2010年公议案件数增长了913%,案件数创历史新高。“优”——程序优
2015年,《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以政府令颁布施行,让群众公议运行实现制度化。(办法全文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2021年,总结之前公议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群众公议现场操作规范》《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群众公议活动工作指引》等制度,优化工作程序,推动群众公议活动程序化、规范化,群众公议满意率达100%。“大”——成效大
成效如何,让数据说话~2021年群众公议活动中提出异议的案件仅占全部公议案件的0.7%,比2010年降低了97%。多年来,行政处罚案件公议5377件,经过群众公议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因复议或者诉讼被依法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尤其是2019年以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群众公议范畴,合肥市行政执法记录日益规范,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减少,2021年案卷评查整改问题比往年下降了近20%。往期精彩(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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