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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界代表畅谈二十大报告

10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

过去十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哪些成就?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报告列出的成就,令人倍感振奋。

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应当怎样推进?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报告明确的目标,令人信心十足。

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多位政法界代表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作为政法界的党代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要以踔厉奋发的姿态勇毅前行,担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保持公平正义之心
努力为人民服务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看到报告中的这些内容时,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梅代表十分振奋并深感责任重大。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必须要保持公平正义之心,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司法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张梅说。

作为一名一线主办检察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施净岚代表感到责任更重。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我们不断深化、更新司法检察理念,以更强的责任担当能动履职。我所在的上海检察机关组建了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积极探索检察办案组织建设,并在业务管理上以机制的创新、强化的监督问责和扁平化的管理,实现了多办案、办好案、敢办案、敢决定、敢担责,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施净岚说。




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作出积极贡献



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黄姑监区监区长张文博代表说,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监狱的人民警察代表,要在依法治国框架下,积极投身到法治监狱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张文博说,要坚持广泛调研,多方收集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监狱治理体系建言献策。

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希勇代表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始终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为民服务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的初心使命。

杨希勇说,要主动参与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深度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倾心倾力倾情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每一起“案件”,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



报告提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2017年,重庆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杨懿响应组织号召,到武隆区后坪乡白石村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近4年,杨懿读了一次“脱胎换骨”的乡村大学——深刻了解了群众期盼什么、法治能干什么、基层法治该怎么干。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动员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司法行政力量,立足一线、服务群众,坚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同向发力,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杨懿代表说。

施净岚说,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检察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不会变,并且将一直传承下去。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检察官,应当始终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聚焦民生民情民利,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能动履职为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检察监督办案中,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看到、听到、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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