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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 | 合肥市司法局公告来了!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第5号公告、2023年7月5日发布的第8号公告以及安徽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17日至20日期间,按照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需长于统一受理日期之后50个工作日)。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到合肥市司法局现场提交材料,无需在统一受理日再次来访)。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四、受理审查地点



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合肥市司法局一楼,联系电话:0551-65626278。


五、有关要求



1、根据司法部统一要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必须由本人现场办理

2、申请人须通过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资格申请通道分时段预约,并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附件:《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合肥市司法局

2023年7月5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信息,务必认真填写、核对。

2、申请人未加入任何党派的,在“政治面貌”栏选择“其他”或“群众”。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栏应认真核对、确保无误。

4、“学习情况、学历学位及其证明”栏中毕业时间应与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保持一致。

5、“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栏请认真填写,以便司法行政机关遇紧急情况时可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6、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后按页面提示提交,无需打印。


来源:合肥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编辑:任芳影、刘佳媛

校对:李斌

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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