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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涉法涉诉事项接待公示


全市涉法涉诉事项接待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为民办实事,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司法局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政法委(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铁路法院定于2023年8月15日开展涉法涉诉事项公开联合接待活动。同时,全市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日常开展常态化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联合接待

(一)接待时间

8月15日,上午9:00开始。


(二)预约登记时间

8月11日—14日,工作时间均可预约。


(三)接待人员、接待地点、预约登记电话等

详见《接待事项公示表》。


(四)相关事项

1.此次系全市两级政法单位同步开展接待,有反映涉法涉诉事项诉求的群众可就近到相关接待点反映情况。


2.请反映诉求群众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3.请反映诉求群众依法理性表达意愿,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维护接待秩序;涉及人数较多的,可推选不多于5名代表。


二、常态化接待

常态化接待工作由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组织开展,具体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周四开展接待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法院、铁路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市人民检察院每月15日、3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检察院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基层所队、警探组和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交警支队等每周二、周六开展“四级多警”联动接待活动。


特此公示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1日





来源:长安合肥编辑:任芳影、刘佳媛校对:李斌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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