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2023 | 榜样人物展播(三):王敏健、韦祚良、张行春~
王敏健,男,1987年1月出生,现为安徽明德司法鉴定所法医室负责人。
2023年,荣获全省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业务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和团体一等奖
2016年,荣获安徽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大比武团体一等奖
有特色的服务,能够贴近民心
伤者孙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精神异常伴行动严重不便,前期治疗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家境贫寒。受理委托后,他组织鉴定人员对孙某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核、评估,考虑到伤者的病情较为复杂,家在偏远乡村,决定带领“青年骨干鉴定小组”驾车200余公里赶往孙某的家中。抵达后,对无法自主站立的孙某进行了详细的法医临床查体,并现场免除了孙某的鉴定费,临走时还细心叮嘱家属相关注意事项。该案结束一个月后,王敏健接到了孙某亲属打来的电话,言语里重复最多就是“谢谢”两字,简单、朴实的“谢谢”是对他司法鉴定工作的充分肯定。
有温度的服务,可以温暖人心
何某和丈夫在南方某城市打工,2022年春天何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疾驰的车辆撞倒在地,经抢救后高位截瘫,当时她已怀孕7个多月,肚子里的孩子也因此早产。母子二人住院期间,何某的丈夫却不告而别。安徽明德司法鉴定所接受该案委托,并指派王敏健负责。他带领团队远赴何某所在城市,上门为其提供鉴定服务。何某看到鉴定小组后,十分感动,表示没想到鉴定机构为了她专程赶到南方,提供上门服务。“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请放心,我们一定会为你解决实际问题。”王敏健一边安慰何某,一边带领小组进行专业检查,检查结束后,他详细告知何某亲属后期注意事项、维权途径、联络方式等,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最终何某母子获得了200万的经济赔偿,解决了实际困难。
有态度的服务,让人民暖心
2021年,王敏健受理了一起法医临床伤残等级重新鉴定案件,首次鉴定意见为一级伤残。王敏健小组在详细地上门检查、聘请所外专家会诊后,最终作出七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意见,两次鉴定意见级别相差甚大。考虑到伤者的病情和家庭状况,开庭前他主动与委托方和被告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帮伤者争取合法利益,详细向伤者解释级别差的原因并做好伤者的思想工作。法院审判中王敏健作为鉴定人出庭,在法庭上对法官及当事人双方的异议进行逐一专业的解释,原被告双方对司法鉴定意见均没有异议,最终鉴定结论被法院采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该案例于2021年7月入选了“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有专业的服务,让人民放心
2023年,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省总工会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2023年法治安徽专项劳动和技能竞赛,王敏健带领团队认真研读竞赛实施方案,制定团队学习计划和实施措施。一方面,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管理规范等,并采用现场学习、现场考试的形式,保证团队学得有效果,记得更深刻;另一方面,组织检查规范操作、标准方法使用等的现场演练,加深专业技能的掌握。在团队复习的基础上,王敏健积极参加合肥市司法局组织的预赛和集中学习,主动与行业内专家交流互动,不断地吸取经验,丰富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并获得2023年安徽省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业务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和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
用爱心排忧解难,用耐心化解纠纷,用诚心服务群众,用公心赢得信任。“只要能培养一朵花,就不妨做会朽的草”,他以谦虚的姿态和默默付出践行着一名司法鉴定人的崇高理想。
韦祚良,男,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公证员。
2023年被中共合肥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2年被合肥市公证协会授予“全市公证行业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2018年被合肥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初心不改,用心做好“社区公证员”
韦祚良大学毕业就踏进了公证行业,十八个春秋里,他始终牢记宗旨,坚守“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执业理念,践行公证对于预防纠纷、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了使公证更好地融入社区、走进每一个家庭, 2022年年底,合肥市首家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2023年年初,合肥市司法局推行“社区公证员”试点,韦祚良毅然勇挑重担,承担了家事中心和“社区公证员”的工作。早出晚归、社区“营业”成了他工作的常态。“社区公证员”试点一年来,他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治理,解决了社区公证很多琐事:一次性告知并容缺受理、参与家庭事务的调解、为社区居民普法、免费咨询等。“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他用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2023年以来,他办理了公证事项1800余件,开展社区法律服务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册,为社区近200人提供了公证法律咨询。
笃定前行,用情做好群众“贴心人”
2023年春,王某电话找到韦祚良进行咨询,称要找服刑人员李某履行债务,并要李某解除自己房屋的抵押登记,王某先后咨询了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均未能解决,于是找到韦祚良想寻求公证的帮助。韦祚良虽然经常前往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各类公证,但此类负有双向义务的公证事项还是首次遇到,但韦祚良并未一推了之,而是询问清楚具体案情,研究相应的解决策略。在征得王某的意见后,韦祚良前往监狱与李某商谈具体还款事宜,并与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协调。经过多方沟通,最终为王某和李某办理了还款协议公证,并将该笔款项转入人民法院的执行专项账户。
看似简单的公证,背后的办理过程是韦祚良用专业、用真心、用忠诚担当铸就的,既解决了当事人的需求,又协助人民法院解决了案件的执行问题。
砥砺奋发,用力练就公证“硬本领”
踏入公证行业以来,韦祚良从普通群众到党员、从助理到公证员,始终坚持利用业务时间学习,工作上思路开阔、善于创新,不断地给自己“充电”,专业的服务也让他经常收获当事人的好评。
韦祚良工作中对待每一件公证事项都保持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工作中的他,披星戴月、不惧山水万程。每一件公证事项的办理都是他工作新的起点、新的追求。他坚信,把平凡的工作做到最好,就是价值的体现,就是公证当事人的需求!
张行春,女,1969年2月出生,现为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2017年,被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授予“第三届优秀公益律师”
以法为笔 构绘未成年人新蓝图
2021年7月的一天,徐某跟朋友在外面吃宵夜,中途同桌的人与隔壁桌吃饭的人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打斗。徐某和隔壁桌的余某在劝架的过程中发生殴打,徐某将余某的鼻子打伤。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余某鼻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张行春律师接受湄潭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徐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张行春查阅了案件的卷宗材料、会见了徐某并向其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其取保候审的情况。
徐某是在校学生,也是未成年人,案发前一贯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挽救一个未成年人,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就是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张行春协助徐某及家人与被害人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决定对徐某附条件不起诉,附六个月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徐某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徐某及其家长对结果都非常满意,对张行春表示了感谢。徐某现在正在继续学业,他说:感谢法律援助,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未来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法为盾 护航当事人维权之路
在张行春办理的众多刑事法援案件中,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是令她感到欣慰的一个案件。
这个案件有5个被告人,5个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王某在几人中涉案金额最少但量刑却是最重,罪名也与另外四人不同。开庭前张行春与承办法官就王某在本案中的定性和量刑进行了沟通,认为王某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恰当,他的行为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法官未予采纳。二审法官仍坚持检察院起诉意见,之后张行春仍坚持不懈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最终张行春的意见被采纳,将王某的罪名改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将刑期从之前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以法为矩 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
张行春还热心公益事业,她积极参加合肥律师52公益行活动、“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行动,深入建筑工地等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现场咨询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参加合肥市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团、合肥市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安徽省女子戒毒所联合举办的“迎三八做明法守纪新女性”法律、心理咨询服务活动,帮助她们走出困境。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近年来,张行春积极投身公益及法律援助活动,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她说,今后将会继续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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