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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恩施,同一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不一,住建部门这样回应……
近日,读者黄先生拨打恩施晚报热线反映,州城黔龙1号一期小区内物业收费按照楼层高低分两种标准。10月31日,恩施晚报记者到该小区进行了走访。
“洋房”业主:一个小区两个价 一年多缴500多元
搬进新家后,黄先生得知,小区内有两种物业收费标准,一旁11层至18层高度不等的楼栋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1.2元/平方米。此时,黄先生已交了近两年的物业管理费。
和黄先生住同户型的业主李先生说,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下面的一个办事机构,无权单独代表全体业主意愿。
物业公司:“洋房”享受更多 区别收费合理
“洋房”的楼层低,户型更好;
“洋房”住户少,楼栋下的绿化面积平摊到每户比高层更多,保洁员工作量更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小区地上公共建筑物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并不能按物业公司的意思去划分片区对待。
黄先生表示,高层需要服务的内容更多,如用水需要增压,电费也随之增加。
黄先生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只要价格和高层保持一致,我们立马交齐”。”
住建部门:一个服务小区应统一收费标准 已签订合同的业主需按约支付
该负责人称,由于“洋房”公共占地面积更大,物业服务的投入占比更大,保安巡岗需要沿着高层楼栋到“洋房”,耗费时间更长。
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费用没有商量的余地。
11月4日,恩施市住建局房产科工作人员表示,严格来说,一个服务小区应该要统一收费标准。该部门已着手处理此事,目前已形成会议纪要。未来,将要求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同一品质服务只能按照同种价格收费,但前期已签订合同的业主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来源:恩施晚报
编辑|刘天嗣
初审 | 梅珂
审核|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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