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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张清单”,落实《行政处罚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大连市司法局1月30日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行大连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
大连市将在2023年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建立以下“四张清单”制度。
1
建立不予处罚事项
2
从轻处罚事项
3
减轻处罚事项
4
免予行政强制事项
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免予处罚,对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注重运用提醒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柔性监管措施,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