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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五位法学教授近期挂职最高检副厅长?

2016-05-14 王治国 徐盈雁 检察日报

 


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本报记者程丁摄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3日举行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座谈会上强调,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对于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与法学界交流互动,促进优势互补,实现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四批到最高检挂职的法学专家分别是清华大学黎宏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远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刘荣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艺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这五位教授将分别挂任最高检相关部门副厅长职务。座谈会上,第三批挂职法学专家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介绍了在最高检挂职的体会,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分别畅谈了挂职打算。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曹建明代表最高检党组向曾在最高检挂职的各位法学专家表示感谢,向即将挂职的五位专家表示欢迎。他说,最高检实施法学专家挂职制度已十年整。十年来,各位挂职专家充分发挥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精深的专长,积极投身司法实践,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传导给检察人员,有力促进了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检察工作重大决策,承担检察理论、检察改革和检察实务研究,有力促进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帮助检察机关找准影响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概念,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同时,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检迎来第四批五位法学专家,必将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也必将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法学界互动交流和共赢发展。为此,他向各位挂职专家提出六点希望。

 

一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围绕“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学术视野开阔、知识阅历广博的优势,就“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就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主动出谋划策,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法治原则、符合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符合我国实际和人民群众需要。

 

二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司法规律、检察规律、改革路径的理性研究,为增强改革科学性系统性出谋划策。

 

三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积极参与检察业务,积极参与法律监督工作研究、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论证等工作,将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业务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帮助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办案机制、统一司法标准,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四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围绕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带动最高检乃至整个检察机关形成钻研专业问题、研究检察业务的浓厚氛围,让更多检察人员在学习研究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尽快成长为检察实务的行家里手、司法办案的中坚骨干、检察理论研究的专家型人才。

 

五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立足我国国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和检察制度研究,进一步阐明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监督运行机制,深刻揭示我国检察制度产生必然性、内在合理性以及发展规律性,共同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六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与法学界、科研院所的沟通互动、深度融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建立更加广泛、务实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主持座谈会。


延伸阅读:

最高检“开门纳才” 10年间14名法学教授出任副厅级


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处于关键阶段,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希望挂职法学专家能够不回避问题,发挥智库作用,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题。


今年4月下旬,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黎宏、北京师范大学犯罪学教授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教授刘荣军、西南政法大学行政学教授刘艺、中国人民大学证据法学教授刘品新等5名法学专家分别挂任最高检司改办、反贪三局、研究院、民行厅、信息中心副厅级职务,成为最高检第四批挂职专家,开启了为期两年的“官学两栖”职业生涯。


据悉,今年是最高检“选任法学专家挂职”工作的第十年。同是学者出身的曹建明表示,法学专家挂职最高检已经形成规范化制度。


从2006年始,共有14名法学专家先后受邀担任最高检多个业务厅的“二把手”,致力于搭建检察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沟通桥梁。


2006年7月,中国人民法学教授何家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宋英辉三位法学专家被任命为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研究室副主任和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成为最高检历史上第一批挂职专家。


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选任法学专家、学者到检察机关挂职”被首次写进了最高检工作报告。


200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正式任命了第二批法学专家挂职名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教授李希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三位法学专家名列其中。


2013年5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三位法学家成为第三批挂职人员,他们分别担任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侦查监督厅副厅长、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


“希望大家能够跳出检察看检察,从更高层面看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理念,包括如何完善法律监督职能,如何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等。”曹建明希望新一任挂职专家能够围绕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建言献策,帮助解决检察工作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难题。


曹建明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处在关键阶段,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包括员额制改革、司法办案责任制、职业保障、反贪机制、公益诉讼等多方面,“希望你们不回避问题,严格要求自己,为检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前述5名法学专家在座谈会上分别作了发言。“应加快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工作。”北京师范大学犯罪学教授张远煌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应构建良好的职务犯罪预防格局,“不能偏废,挫伤预防工作积极性,让其走向边缘化。”张远煌为给自己定下了阶段性目标,希望挂职期间在自己所关注的领域里作出贡献。


与其他专家相比,西南政法大学行政学教授刘艺则是最高检选任的首位外地进京挂职的法学专家。此前,她曾在重庆市检察机关挂职一年,期间还被借调到最高检工作。在她看来,法学专家参与司法实践是一次见证司法改革历程的好机会,在未来两年间,她将重点关注行政检察改革事宜,期待在制度建设上提供建设性思路。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作为第三批挂职代表在座谈会上分享了工作体会。最高检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主持了座谈会。

(来源: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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