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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摘 | 地名通名和通名系统的初步研究

刘盛佳 地名世界 2023-03-17

通名是地名的必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地名是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习惯上将地名的专名称为名,将通名叫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地理名称。


地名通名是表示地名所代表的地理实体的类型、隶属关系、形态和性质的规定称呼。因此专名只有与通名联系起来,才能构成完整的地名概念。探讨地名通名的科学概念,研究它的产生演变及其科学体系,对地名学这门科学的发展,对我国地名译写规范化与标准化,都是很有意义的。


一、地名通名的表现形式


一般地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是专名,“人民共和国”是通名,中国,“中”是专名,“国”是通名;北京市,“北京”是专名,“市”是通名;喜马拉雅山,“喜马拉雅”是专名,“山”是通名,长江,“长”是专名,“江”是通名。东海,“东”是专名,“海”是通名;台湾岛,“台湾”是专名,“岛”是通名,如此等等,凡属地名,都有专名和通名。“中华”由于是中国的专称,有时省掉“人民共和国”,也可理解为中国,但仍不确切,因为“中华”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名,又是中华民族的专名,“中华”之后不缀通名,就判断不出究竟何指?有的地名,如中国、长江、东海等,将专名和通名割裂开来,或者省掉通名,就不再有地名的意义。

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客观上省称的情况非常普遍,如报章杂志上道呼其名的现象并不少见,口头上这种情况就更多。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只呼其称,不叫其名的现象,如湖北省绝大部分的县政府驻地都叫城关镇。其实“城关镇”就是通名,就是以通名替代地名的典型例证。将不可分的地名割裂开来,或者省掉其构成部分,是造成地名混乱的一种突出现象。地名中的通名很复杂,中外都一样。如“山”英语中常见的就有hill,mount,mountain,mountainRange,mountains,Ridge等,为了以示区别,译成汉语时,可以对应为小山包、小山、山、山脉、群山、山岭。汉语中,“山”这一通名的别称细数起来,不下数10种。常见的就有山、岭、、顶、峯、塔等,这只是见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集》(1972年版)的“中国主要山峯简表”中所指峯的通名。正由于通名的不统一,各地各有自己的通名,这也是地名混乱的一个原因。

地名中还有不少通名重用的现象,如石家庄市,“庄”和“市”都是通名,“庄”是我国北方乡村的通名,“市”是我国城市的通名;广州市,“州”和“市”也都是通名,“州”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一个通名。基层地名中,这种情况也很普遍,如湖北省天门县的皂市镇,“市”是指历史上的集市,“镇”是我国现行的非农村居民点(聚落)的称呼之一,都是通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中,通名重用的情况也极普遍,如慕士塔格峯,“塔格”是蒙语“峯”的意思,实际上是“峯”“峯”的重用;淡水溪,“’水”、“溪”`皆为通名。洪泽湖,“泽”和“湖”也均是通名`尚有一种特殊的现象,就是由通名连用,构成地名,如湖南省城陵矶,“城”、“陵”、“矶”三个字都是通名。

通名在使用上(或说表现上)的这种多样性,和通名本身的复杂性,都使得地名呈现极为复杂的景况,给地名译写规范化和标准化增加了困难。有鉴于此,在实现我国地名译写规范化与标准化过程中,除了重视地名专名的科学、健康、形象外,对地名通名系统的简化、标准化、规范化,应有足够的注意。


二、地名通名的产生


地名通名的产生,应该说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它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而且其产生的过程直到现在也未结束。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和科学的发达,新的通名还会产生,逐渐完善。现在我们研究地名通名的产生,主要是对现有地名通名而言,归纳起来,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况:

(1)由专名演变过来的通名,作为专名的地名,如果它所表示的地理实体具有代表性,那么这种专名就很容易演变为通名。如平原是一种地貌类型的通名,它便是由专名演化而来。《水经注》在“河水篇”中写道,“河水又北经平原县故城东。《地理风俗记》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县故平原郡治矣”。郦道元在其名著《水经注》中,曾试图用水作为河流的通名,’把“江”作为长江的专名,将“河”作为黄河的专名。他的用意当然不无影响,直到明代著名的地理学家徐遐客,其名篇《江源考》,仍然遵循郦的说法,把“江”作为长江的专名。应该指出的是,在现有地名中,,无论是“江”,还是“河”,都作为通名是没有疑义的。据石泉教授研究,“河”作为通名是先于《水经注》的。他指出,“梁昭明太子肯统所编《文选》卷七,司马相如《子虚斌》有,罢池陂陀,下属江河,”之说;又指出:“李善(唐初人)在注释上句时,引文颖(汉末三国时人)曰“南方无河也,冀州凡大水替谓之河”。从这里,我们以为这反映了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即通名转变为专名,再转化为通名。同样,专名转化为通名,不独是我国地名通名产生的一种形式,在国外也是不乏其例的。如喀斯特(Karst)是国际上通用的岩溶地貌的通名,原来是南斯拉夫伊斯的利亚半岛北部与意大利接壤处的一个石灰岩高原的专名。

通名为时代的产物,秦代改以前的分封制为郡县制。我们可以从郡、县这样两个通名的涵义,来探索通名的产生。首先说“郡”,历史上曾有专门的解释。《说文》、(卷六下,邑部):“郡”,字原注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郡。至秦始置三十六郡以监县。从邑,君声”。《释名·州国》(卷二)曰:“郡,群也;人所群聚也”。黄义仲《十二州记》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君者,至尊也。郡守专权,君臣之礼弥崇。“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为元首,邑以载名,故取名于君,谓之郡”。以上引越,一方面说明“郡”是源于周的分封单位,周的郡虽然很小,君、邑关系从字形上与后来的郡相同,但确有各自为王的意思。另一方面说明,秦取用周制的郡字,并把其级别提高,而喻意却完全不同,所谓“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为元首,“邑”以载名”,郡是君的派出机关,代表皇帝分掌地方管理权限的意思至为明显,这说明通名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样县的产生,也证明了这一点。县作为行政区划的通名,其产生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尽管时间已有两千余年,但县的职能仍有保留的必要,县作为地名通名,仍然继续使用,这说明通名是时代的产物。


三、地名通名的演变


地名的产生是很早的,按照现在通行的一些通名,如山,水、洲、岛等,有理由认为是产生于有文字之前,是人类对地理环境的外部形态的象形描述。我们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以为人类对地理环境的了解和认识,是先个体后群体,地名是先有专名,后才有通名。把相同的或类似的地理实体集合于一个共局的名词之下,使人们对地理实体一见名称就能了然,这就是地名通名。简捷地说,通名就是将类似的地理实体归并在一起。这些用通名串联的、有相似性的集合名称,应该说是人类对其生存的地理环境认识深化的客观要求,还应该是通名产生的理论基础。当然也说明,专名转化为通名,是地名演变发展的必然步骤。

通名的转化,是地名学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过程。如“港”字,辞书中说.“可以停泊大船的江海口岸”。实际上是凡为船舶停靠,有固定码头设施的江海口岸皆为港口。港作为通名,是一种数量颇多的地名通名,像上海港、天津港、大连港、广州黄埔港、湛江港、武汉港、重庆港等。当航空事业发展以后,`飞机起落的地方也叫港;现在宇宙飞船在太空中飞行,有的科学家正在研究设计,建立太空港,供宇宙飞船停靠。港作为通名的使用范围,正在扩大,从河流海岸到着陆的地面,再到太空,超出人类的星球。

通名的借用实际上也是通名的一种转化,如我国的城镇。“城”和“镇”为地名通名是众所皆知的。实际上城和镇原都是军事上的设施,城为四周围以墙垣的壁垒,重要的城包括护城河,高达数米的廓墙,内围有城墙的官署。这种建筑可以认为是古代军事上的防御设施。有专职军人驻防的城,不易受到敌人的攻击,因此职掌政权的官员出于安全的考虑,将自己的官衙置于城内,城便由军事上的防御设施逐渐变成为政权机构的驻地,省政府的驻地叫省城,县政府的驻地叫县城。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商业长期以来依附于军政,以求安全,城往往又是商贸繁荣的中心,城便和市结合起来,城市和乡村成为商农分异的界限客观地存在着。考察一下,我国较大的非农村聚落绝大多数都是非城即镇,都源于古代的军事设施—城和镇。通名的借用,或转化之后,便以新的涵义出现,原义却逐渐堙灭。

在我国地名中,无通名或代通名的现象很普通,在基层地名中尤其突出。我们试以东经113度00分--113度15分,北纬29度4分一29度5O分的1:20万地形图上的地名为例,地名总数为73条、除了长江为河流地名外,余均为聚落地名,其中有聚落通名的为16条,占22%;以地形类型通名和其它通名代用的为45条,占62.5%;无通名的为11条,占15.5%。通名代用者中,以墩、岭代用的最多,为21条,占全部地名的29%,占代用通名总数的46.7%,这反映聚落在海拔22.6一33.8米的低洼地区,尽量建在自然高地--岭和人工高地—墩上,以避免住房潮湿和易淹的地城特点。


四、地名通名研究与地名工作、地名学


众所周知,地理学中有景观命名系统、自然区划命名系统、生物生态和群落命名系统等。由此我们联想到地名学,联想到地名通名的命名系统。由于地名学是一门研究地理实体名称的科学,“名”是地名学的核心,以“名”为核心的科学,当然应该研究“名”的科学系统。而地名的“名”有专名、有通名,专名是没有系统的,可见,地名的科学命名系统,确切地说就是地名通名的科学命名系统。

因此我们在对地名通名的涵义、产生、演变和我国地名通名系统作了初步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地名通名命名系统,一方面试图从应用范围的广泛性和命名涵义的科学性角度,总结我国地名命名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使我国地名通名系统与国际上通用的通名系统尽量吻合,以便逐步实现我国地名译写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来源:华中师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作者:刘盛佳

1981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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