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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摘 | 浅谈汉字规范中地名用字规范的一些问题

张谦 地名世界 2023-03-17

针对一些地名中的异体字、繁体字及生僻字的改造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使人们能对地名标准化工作予以一定的重视,能够对地名这一特殊的民族文化遗产在规范工作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关键词]地名; 异体字; 简化字; 规范; 方法


地名是以语言文字区分各个地域的专门标志,是语言中的专有名词。但其又不仅仅是一般性的词语,它承载着更多的文化、社会、历史及地域因素。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不仅是世界上地名数量最多的国家,而且其文化底蕴之深厚也非一般国家所能比拟,是一座地名文化资源的富矿。因此,在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中,地名用字是一个特色独具且需要特别关注的领域。

我国政府对于地名用字的规范相当重视,也做出了一系列成绩卓著的工作:从1956年到1964年,全国有8个省和自治区的35个地区和县经国务院批准更改了生僻的地名用字;2000年4月,两部一委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审定工作的通知,决定以政治性强、涉及面广、使用频率高的政区名称作为全国地名标准化这一巨大系统工程的试点和先导。其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地名管理条例等现行法规,以规范汉字和普通话读音为标准,进行各级政区名称的正字与正音,达到减少生僻字,消除异体字、不规范简化字、自造字并确定规范读音的目标。所谓地名标准化,其基本要求是地名的形、音、义都符合规范。


即:


1.字形统一,无重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现象;用字规范,不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

2.按普通话读音,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音书写的规范。

3.含义健康。依此,具体衡量政区名称用字的标准确定为:简化字)以1986年10月国家语委重新发表的新版简化字总表为准;生僻字指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未收入的字;异体字参见国家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12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自造字(又称土俗字、生造字)没有全国通用注音、释义而为局部地方通用的字。


尽管国家对于地名用字的规范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很多地区仍保留了众多的生僻字、异体字和自造字及方言用字,这些地名用字并非刻意扰乱破坏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而是其本身有着独特的深意,一经规范就会丧失其原来的名字韵味,使当地群众很难接受,从而处于习惯与政策的矛盾之中,左右为难,也使这些地名在其他地区的人们头脑中的印象更加混乱。本文通过对地名用字规范方面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将对这一问题做简单的分析和提出个人的浅见。


一、地名用字规范中的问题


1.异体字的整理


1955年由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下文中皆简称为一异)在施行的五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语言学家对其提出了质疑,其中最根本的在于没有明确一个严格的异体字的概念,一味着眼于当时的文字改革的实用性,忽视了理论性,导致选取和废弃的异体字标准过宽,很多义项上并非完全相同的字被当做所谓的广义异体字加以收录和废止,这就造成了诸多地名用字规范上的问题,也使原有的地名用字本义被改得面目全非,让人们难以接受和认可。

如:淼(miao),形容水大貌,淼,大水也。或作渺,而渺的诸多义项中关涉水的只有一个水长貌,其余的均为深远,渺茫,微小等义,由此可见前者义项单一,而后者义项复杂,即使在关涉水的意义上二者也不尽相同。江苏省常熟市的淼泉镇,以河道纵横、水网密布得名,只有“淼”能确切地表达这个意思,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将“淼”作为“渺”的异体字予以废止,改用渺,不仅不能突出水大的意义,还难免产生歧义,被误解为少水。

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的吴砦乡,原名三岔镇,为记念宋代将领吴麟在此筑城抗金改称吴砦。“砦”,垒也,除用于村寨同寨外,主要指军营、营垒,或竹木构筑的防御设施鹿砦,由此可见吴砦之称,恰如其分。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将“砦”作为“寨”之异体废止,这就使得改用了正体之后的吴寨常被人误解为普通的村寨,失去了原本具有的军事意义,当地人民也难以接受。

迳(jng),在一异中被确定为“径”的异体字,但如今在赣南、粤北地名中仍随处可见)江西省全南县有南迳镇、社迳乡,广东省英德市有明迳镇、南雄市有乌迳镇、佛冈县有迳头镇。这些“迳”字在当地方言中被读作(gng),特指一种两端宽、中间窄或头大尾小的地貌,这种特殊的异体字现象使得我们也不得不对异体字的整理进行重新的审视。


2.简化字、生僻字的整理


1956年国务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经过几年的实践,于1964年总结归纳成简化字总表,众多以繁体书写或是带有生僻字的中国地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面积简化,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书写便捷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着简化字的应用逐渐凸显出来。一些历史悠久、意义确切的汉语地名用字,单纯为简化字形而代之以同音或谐音的其他常用字,使地名的本义被湮灭,蕴含于这些地名之中的历史文化脉络也被割断,留下难以挽回的遗憾。

如:陕西的盩厔县,古时称山曲为“盩”,水曲为“厔”,西汉置县时因境内秦岭逶迤、渭河迂回命名盩厔。1964年为简化用字改作周至,音虽同唯原义尽失。而当地人民念念不忘曲山、曲水的命名渊源,在县名更改20年后的1984年,将县城所在的城关公社改作二曲镇。

因有甘甜的泉水而得名的陕西醴泉县,在1964年“醴”简化作“礼”之后就成为礼泉县原有的地名本义被严重篡改,外地人不明其义,还以为是当地百姓礼节周到之故,酿成又一个地名的冤假错案。

江西一些县名多源于其周边的山水,鄱阳即源于鄱阳山、鄱阳湖,如今山名水名依旧,只有县名被简化为波阳,不仅字形发生了变化,字音也受到牵连,意义上更是让人匪夷所思,鄱阳湖畔哪来的波阳?


二、地名用字规范方法建议


在第一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对于地名用字的规范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事实证明一味机械地推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政策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我们只有立足于现实,将各学科知识综合运用于地名标准化工作之中,在一系列国家政策方针基础之上充分考虑部分地区的历史文化及现实状况,灵活而富有远见地开展地名标准化工作。

开展地名标准化工作我们首先应当铭记在地名用字的音、形、义三要素中,“音”与“形”承担着地名的交往功能,体现其现实的使用价值;“义”则蕴藏着该地理实体命名时所具备的各种自然或人文特征,体现其包括历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潜在价值,是地名的灵魂。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应用上,都要把“义”的继承和发扬放到至关重要的位置上,切莫一味追求形式上的好写好认好读而遗弃地名的根基,舍本逐末,丢西瓜捡芝麻。

其次,要对异体字、简化字以及生僻地名用字的理论化工作再进行深入,使其有一个明确严格的概念来指导地名用字的标准化工作。

最后,在地名标准化工作过程中,我们要对地名用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地名用字的特殊性,对其认真溯源,据义审理:按国家标准进行规范后不产生歧义,与原义一致的地名就要遵循国家标准改用相应的正体字、简体字;规范后产生歧义,甚至与原有地名含义严重相左的正体字、简体字则要酌情考虑,适当可保留原有的地名用字;一些未经国家正式发布但存在于一些地区的方言用字、俗字和生僻字在不与地名原义相违背的情况下可以用同音的简化字来代替,若要保留其原义可以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



三、结语


地名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与情感、思想与道德、智慧与价值的一个独特的表现层面,在当前的地名标准化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地认识到地名的特殊性和珍贵价值,积极谨慎、认真求实地做好这一工作,让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我们的规范工作下更好地传于后世。

(本文属于节选部分)

来源: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张谦

2005年第S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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