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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hat ID sifalantinghui Intro 公众号“司法兰亭会”——倡导对法律人的人文关怀,促进法律共同体理性沟通!公众号“寒月府”——朱门寒月的诗词歌赋散文小说。 努力倡导对法律人的人文关怀,致力促进法律共同体理性沟通。司法兰亭会升级原创:zhutonghui110@163.com。 法学本科毕业已第三个年头,不少同学都已在各地方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发光发热,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逐渐向办案能手、业务骨干进化。 与不同岗位的同学,聊起他们各自的工作时,经常会听到不同的“抱怨”:检察院的抱怨公安蛮横不受监督;公安抱怨检察院吃现成的还挑刺儿;而法院则抱怨检察院挑战自己的审判中心地位。不过有时大家也会搞搞“联谊”,增进增进感情,毕竟都是“公家的人”。 但与身边的普通老百姓聊起公检法时,声音却大有不同,老百姓“一边倒”地评价道:公检法是“穿一条裤子的”。 那么,公检法应该是什么关系,现实中,为何容易得老百姓的“差评”? 《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这是阐明公检法三家关系的原则性依据。该原则既已上升到宪法高度,那么对其认识就应该回归到宪法精神。 “宪法的主要价值就在于通过制约公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宪法第135条规定的核心意义也在于此。因而,理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条款的规范含义应当以宪法关于公权力制约的精神为基础,寻求合乎立宪主义原理和现代人权保障理念的解释,突出以‘制约’为核心的权力关系体系。”(韩大元、于文豪:“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法学研究》2011年第3期) 可见,从宪法层面解读三者关系时,“制约”是在先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小宪法”,在保障人权方面自然应当与宪法保持精神上的一致。 但现实中,却如清华大学张健伟教授指出的,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配合取代了制约,有着“相得无间、雨水情欢”微妙关系。而这种现象与公权力中的法律职业者形成的“公权力一体化意识”不无关联。 这种“一体化意识”显然与我们正在努力倡导的“法律共同体意识”不同,并且不利于后者。公检法三机关应“由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关系转向魏蜀吴三国鼎立”以加强司法人权的保障,也成为学界的主流声音。 “桃园三结义”显然喻指公检法三机关的逾矩配合。这里,笔者想简单以公安和检察院的关系,来谈一下现实中的不当配合。法律人一定熟悉一句顺口溜“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虽有些诙谐、偏颇,但也的确反映了很多地方的现实。 虽然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2016年6月23日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长,标志着全国31个省区市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以避免公安首长对检法的直接领导,但公安局一把手进入政府班子担任政府副职,渐成惯例(截至2015年,全国29位公安一把手中,有22人由省级政府副职兼任,占比超过七成,参见《法制晚报》2015年6月30日张莹文)。 如此,公安一把手仍然“高配”,而作为监督者的同级检察院并未在实权上“高公安一等”,公安多年来形成的“老大”地位仍未有根本改观。这便使得检察机关在进行监督制约时,难以充分发挥职能。 从公安和检察的关系来看,检察院对公安的监督应该是主要的。检察机关以通知立案、通知撤案、不捕、不诉、追捕、追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制约。 以不诉为例,不起诉制度是进行法律监督的有力方式,检察机关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及办案人就会在年底考核中被扣分,对其年底评优及以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公安机关对不起诉的反应尤为强烈。 检察院不起诉率一直偏低,是不争事实。而其原因,除却过去“严打”形成的“从重”办案的惯性,最高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对不起诉率的严格控制,以及程序复杂等因素外,公检关系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在“大公安”的地区,检察机关为了协调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将相当一部分本该不起诉的案子做了建议撤案处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适用于建议撤案的“没有犯罪事实”和“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已被纳入不起诉范围,但现实中很多检察院仍然在使用建议撤案)。如此,公安机关避免了被扣分,检察机关也不必再经过不起诉决定所需的讨论、汇报、审查等一系列复杂程序,公检两家皆大欢喜。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却逾越了法律,造成了程序倒流,最终侵犯了嫌疑人的权利,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尊重、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甚至,笔者还发现,有的公安机关会事先与检察院“私下”沟通,遇到检察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公安机关便不再移送审查起诉,直接架空了不起诉的监督功能。 现实中,类似的过当配合还有很多。公检法也许会委屈地说,这是考核所逼、舆论所迫、现实使然的无奈之举。但老百姓不会尝试理解制度规定的怎样不合理,考核给了公检法多大的压力。如果不注重程序的正当性和司法的公开性,老百姓就会坚持“公检法三家乌鸦一般黑”的看法。 前段时间的快播案火了一句话——“法律人强则中国强”。在这里,笔者想说借化为——“执法司法者尚法则国民尊法”。 因此,改变公检法“桃园三结义”的暧昧关系、强化三者间的监督制约,是司法改革的应然之举,也是加速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一。 作者:王子涵,南开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学研究生。 编辑及图片:朱桐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版式编辑:武亚芬,南开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 文人雅士,司法贤达,尽兴而来,赏雪煮茶,问道论法,或和或闲… 欢迎关注公号“司法兰亭会”(长按下方二维码);微博“司法兰亭会”;QQ群:126651688。 Author requires users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before leaving a comment Write a comment Write a comment Loading Most upvoted comments above Learn about writing a valuable comment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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