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凌晨,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汤溪派出所、罗埠派出所联合办案,查获一起涉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热成像仪2台、弹弓5把、钢珠300余颗,非法捕猎各类鸟类52只,抓获涉案嫌疑人4人。
11月22日晚12时,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汤溪、罗埠两所蹲点统一行动过程中,发现山林中有四名男子在一辆白色轿车后备箱处扎堆搬运物品。因为是凌晨,且男子行动鬼鬼祟祟,民警马上意识到情况可疑,立即对现场四人进行询问。在该车后备箱内,摆满了鸟类共52只,热成像仪2台、弹弓5把、钢珠300余颗,非法捕猎的各类鸟类大大小小整整装了5个袋子,死亡鸟类品种不一,明显被钢珠打伤、打死。民警当即将四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审讯,嫌疑人张某交代,其四人均是丽水人,因一时兴起,想体验小时候打鸟的乐趣,便约了朋友饶某负责开车。后又约了曾参加过弹弓比赛的张某,以及刚接触弹弓的李某一同前往。考虑到金华生态环境好,四人一拍即合,从丽水上高速赶往金华。到金华后,四人将目标定在罗埠镇一茂密的山林,分两组进入,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热成像仪、弹珠等物,对林子内的各品种鸟类进行捕杀。期间共使用弹珠300余颗,捕杀珠颈斑鸠45只、白头鹎2只、黑脸噪鹛5只,均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面对警察的询问,四人表示之前不知道用弹弓打鸟会触犯到法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目前,四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被江南分局依法处以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冬季是候鸟迁徙季,保护鸟类,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警方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即便像麻雀这样的常见鸟类,也只能驱赶,不能捕杀。市民发现有猎捕鸟类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综合整理 | 平安江南制作校对 | 萌小欢 责任编辑 | 朱乾希 审 核 | 陈俊往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