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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仇什么怨?女子酒驾后迎面撞倒红绿灯!丨酒驾醉驾整治

贵州交警 2023-10-25

三五好友相聚

喝上几杯在所难免

小酌怡情,大酗伤身

这不,黔南州荔波县

一女子喝多后

骑摩托车上路

迎面撞倒了

路中央的移动红绿灯

 

3月14日23时25分许, 黔南州荔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官塘路口时,发现一名女子骑着摩托车迎面撞向路中央的移动红绿灯后摔倒在地。

随即,民警下车查看现场情况,在确认女子伤势无大碍后,民警将红绿灯扶正,并清理现场,以防发生二次事故。


民警在与该女子的交谈中,闻到其身上有浓重的酒精气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1 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该女子蒙某称,当晚和朋友聚会喝多了,心怀侥幸独自骑着摩托车回家,不料中途酒劲发作,手脚不听使唤,迎面撞向路中央的移动红绿灯。

最终,民警依法对蒙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守法不酒驾,安全千万家

酒后驾驶事故多

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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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人的身体、大脑、心理都会发生变化

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

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

进而更易引发事故!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审核/张晓锐          编辑/邓岚 孙亚莹

来源/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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