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被撞“飞”!大人被紧急送往医院,小孩竟“遗忘”在了现场? | 覆车之戒
驾驶车辆通过十字路口时
总有驾驶人为了“快一点”
进而违反交通法规,影响交通秩序
严重威胁他人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不管是骑行者还是机动车驾驶人
行经十字路口都要慢!慢!慢!
尤其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
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更要仔细观察路口动态情况,提前减速
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莫因一时之快,而失一家圆满
路口转弯未让直行,致一人死亡
“再急”生命安全永远第一
“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近日,在黔西南州兴仁市
就发生了一起摩托车和小车
在十字路口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转弯未直行!
9月21日晚19时45分许,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兴仁市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法院门口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有2人受伤,请交警出警处理。
现场监控>>>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只见一辆绿色的小车横停在路中央,一辆白色摩托车横倒在小车车头,地上有散落的车辆碎片,一名受伤的大人已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而另一名受伤的小孩被“遗忘”在了事故现场,民警见状,立即安排肇事驾驶人黄某以及小孩亲属将其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据了解,事发当天,黄某驾驶绿色小型轿车从三利大酒店方向往法检路方向行驶。19时42分许,当车辆行驶至法院门口处左转时,与对向直行的由罗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肇事,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罗某、乘客袁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看事发路段监控画面结合现场勘查,民警初步判定,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系小车驾驶人黄某驾驶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进行转弯时未让直行先行导致。
小轿车驾驶人黄某告诉民警,自己在事发前观察了周围道路交通环境,并未看到对向行驶的摩托车,且当时正在下雨,视线受阻,刚准备转弯,就撞上了对向直行过来的摩托车。
所幸的是,摩托车驾驶人罗某
在事发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
仅是手和脚受伤
乘客袁某事发当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受到撞击,额头被擦伤!
目前,二人伤情稳定
事故定责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小轿车驾驶人黄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人罗某和乘客袁某在该事故中无责任。
考过驾照的朋友们都知道
转弯让直行是车辆通行基本原则
而在现实生活中
随意转弯的现象并不少见
并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
是路口通过的基本原则
当驾驶人忽略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那么两车相汇
到底该怎么走
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呢?
▼
01
有标志要遵守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都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3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04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驾驶人驾车通过十字路口时
应提前减速慢行、加强瞭望、注意观察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转弯车让直行车,保证行车安全
转弯时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左转弯要转大、右转弯要转小
这样才不“侵犯”其他车辆行驶路线
或者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另外,雨雾天气行车需谨慎
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切记佩戴好安全头盔!
您的出行安全
是贵州交警最大的心愿
审核/刘垒 编辑/孔麦
来源/ 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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