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血泪忏悔】哪类人最易醉驾?盘点去年1043起醉驾那些事
前言:民谚有云,“七不害人八不害人九(酒)害人”。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驾入刑”四年多来,全社会已经初步形成了抵制酒驾的公共意识,但一些个体意识仍然滞后,因酒驾乃至醉驾肇事的案例依然屡见不鲜。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醉驾案件1043起,移送追刑了一批涉嫌危险驾驶的驾驶人。今天,我们通过对贵州“醉驾”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盘点一下“醉驾”那些事,听听那些高墙内的血泪忏悔。
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移送案件1306起,其中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1190起、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7起、不起诉109起。按地区划分具体为:贵阳175起、六盘水82起、遵义161起、安顺14起、铜仁73起、黔西南256起、毕节12起、黔东南188起、黔南345起)
注:1306起包含部分2013年数据,故比查处量大。
可以看出,25-45岁这个年龄段是醉驾的高峰期,其中:
40-44岁的有201起;
35-39岁的有156起;
30-34岁的有164起;
25-29岁的有185起。
25-45岁这个年龄段正是人生的黄金时段,事业如花、爱情如蜜,“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因公务接待、生意应酬、朋友聚会、婚丧嫁娶,不少人在图了大碗喝酒的一时痛快后,由于未安排好车辆行程或是心存侥幸,造成醉酒驾驶,令人痛惜。
1043起被查处的醉驾违法行为中,男性占到99.23%,是绝对主力。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竟有8名女性驾驶员因“醉驾”被查处。
小型客车是“醉驾”最易出现的主力车型,共663辆,占63.57%;
其次是摩托车,277辆,占26.56%,“肉包铁”+醉驾驾驶的结果是什么,不言而喻;
大型汽车有10辆,虽然不多,但光想想在酒精驱使下在公路上狂奔的巨大杀人机器,已经足够让人不寒而栗。
酒精含量在100-199毫克/100毫升的最多,573人,占54.94%;
200-299毫克/100毫升的次之,270人,占25.89%;
100毫克/100毫升的有159人,占15.24%;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经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10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80毫克/100毫升,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20毫克/100毫升,相当于一杯啤酒。
在处罚的1043起醉驾案件中,有464起是发生事故被处罚的,占44.49%,充分说明醉酒驾驶事故高发。
总共464起醉酒发生事故中,死亡事故51起,伤人事故181起,财产损失事故132起,简易程序事故100起。
最容易发生醉驾的时段是每日20点至0时,在此时段交警共查处醉酒驾驶行为544起,其中21:00-21:59 ,175起。醉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都是晚上,但白天就一定少吗?可以从图中看到,14时-19时醉驾人数平均在40起左右,充分说明这部分醉驾人员中午吃饭喝酒后驾驶机动车,以为交警不会白天查酒驾,最后还是被查获。
从图中可以看到,是星期一和星期三最多,估计是醉驾人员因工作或其他事物耽搁,无法很好地安排行程造成的,周末看来喝酒开车的不多,估计周末时间充裕,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不用驾车去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