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一长期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遭丈夫家暴后被赶出家门,结果...
东兴一网
微信号:dongxing1_com
点击关注了解东兴大小事
关注
夫妻本是同林鸟,那个什么各自飞
“吴法官,你来了啊,快请进!”看到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官吴祖环的到来,小伶难掩兴奋。“小伶(化名)最近怎样?这次来是想了解一下你上次到法院咨询离婚的事”,吴法官一见面便直奔主题,这已经是他今年第6次进行案件跟踪、回访工作了。
早在春节前小伶就曾来到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法庭咨询离婚事宜,因其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再加上与丈夫小铭(化名)夫妻关系不和,经常遭受家暴,无奈之下,想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维护权益。得知该情况后,吴法官为她做了耐心解答。由于临近春节,吴法官在为小伶释明法条后也得知他们夫妻双方都有离婚意愿,遂建议小伶尽快到法院办理离婚事宜,但节后小伶并未到过法院,一直心系此案的吴法官决定到其家中开展案件跟踪工作。
“怎么没见你来法院呢?”吴法官问道,小伶随即解释说原来丈夫小铭本是答应离婚的,但后来反悔了,还把小伶赶出了家门。吴法官在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后,先是像家人一样安抚小伶的情绪,并将离婚的法律程序为她做了一一指导,然后通过与江平镇妇联的沟通协调,请求为小伶提供法律援助,配合做好该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看到法官如此为自己尽心尽力,小伶不禁红了眼眶,她激动地对法官说到:“感谢法官!你真是我的大恩人啊!”
近年来,东兴法院在家事审判方面不断健全案件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和及时回访,明确了心理疏导、法律援助、重点帮扶等工作流程,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半边天”撑起法律保护伞。吴法官对此说道:“法官不能只坐堂断案,必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一个家事法官不能只是当事人的法官,还要是当事人的家人。”
例一
一.
江平一男子因妻子嗜赌成性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年2月1日上午9:00时,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法庭里传来了争吵声,原来,在法庭的调解室中,该院家事巡回法庭正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罗某经常参与赌博,没有家庭责任感,不管两个孩子,经常出去玩耍。”丈夫阮某语气激动地向主办法官说道,妻子罗某则坐在旁边默默流眼泪。
阮某与罗某于2001年恋爱,2006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起初,夫妻感情很好,一家四口过着和美的生活。2013年开始,罗某沾染赌博恶习,负债累累,阮某及家人多次做罗某的工作,劝其不要赌博,但罗某不听,阮某经过再三思虑将罗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罗某离婚。
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主办法官从其夫妻双方主要的矛盾点入手,为了让罗某摒弃赌博,主办法官针对赌博人的心理,开始给罗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又从网上下载一些抽老千的骗局视频播放给她看,告诫其赌博不能致富,只会让她欠债累累。终于,罗某认识到自己以前犯的错误,并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参与赌博,在家照顾好孩子,做一位称职的母亲和妻子。
阮某看到罗某这次有真心悔改之意,离婚的决心有所动摇。主办法官看到夫妻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开始和阮某聊家常,询问两个孩子现在在哪上学、学习怎么样之类的,然后问阮某如果离婚或者再婚,对两个孩子的影响等问题和其交谈。法官特地邀请来的两个孩子也对父亲、母亲说:“你们不要离婚了,妈妈答应不出去打牌了,我们回家吧!”罗某已经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起来,阮某也表示同意给罗某一次机会,当场表示要撤诉。
最终,一家四口人一起牵着手离开了法庭。新春佳节将至,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的法官为能弥合当事人的亲情,也体会到了一份带有温度的成就感。
例二
二.
防城港残疾女性无法生育遭丈夫起诉离婚
“我先支付5000元补偿费,剩下的5000半年之内履行完毕。”2016年2月16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前往防城港市,来到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工作的饭店中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李某还主动提出要尽快将抚养费支付完毕,让身患残疾的被告黄某能生活得宽裕一些。
这是一个特殊的离婚案。原告李某和被告黄某都是80后,在2010年恋爱结婚,经过5年的婚姻生活后,原告李某于2016年1月向东兴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女方不能生育,因此产生不和,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接到诉状后,法官先是进行了电话调查,发现被告黄某情况特殊,是遗传性先天弱视症患者,为一级残疾,又没有工作,现居住在国家分配的廉租房里,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原告在女方不能生育的诉由之外,还陈述了女方经常因家庭琐事挑事争吵、不照顾家庭等理由;被告没有否认夫妻间经常争吵的事实,但表示争吵起因是因为不能生育,夫妻感情尚存在,不同意离婚。
法官明确告知原告,该起纠纷不符合判决离婚标准,从不育症可治疗等角度进行了当庭调解。但原告坚持离婚,并且同意补偿被告3000元,而黄某坚持要补偿1万元才同意离婚,双方对离婚补偿款数额达不成协议。考虑到此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性,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弱势方的利益,通过当庭、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案子结了,家事巡回法庭的法官却对这个结果却有些遗憾。“其实,我是希望他们能和好的。”在当事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走上法庭时,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的法官会尽力促和,即使最终分手,也尽量调解让他们好聚好散,留住一份感情。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官们守护的一个个家庭的和谐组成的是社会的和谐。
例三
三.
东兴一男子殴打妻子违反人身保护令被拘留
2016年7月17日正是周末,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法官接到了当事人陈某某的求助电话,据陈某某反映,在法院向其丈夫黄某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其丈夫依旧对其仍有家暴现象,于是东兴法院家事法官迅速联系警方。当天,陈某某丈夫黄某因涉嫌家暴,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5天的决定。这是东兴市首个违反人身保护令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例。
黄某与陈某某自由恋爱后,于2014年在港口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黄某多次对陈某某实施家庭暴力。2016年3月22日晚,黄某再次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造成她腰3右侧横突骨折。当晚,陈某某拨打了110报警。黄某的家暴行为对陈某某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创伤,故请求东兴法院禁止黄某对陈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黄某骚扰、跟踪、接触、威胁陈某某及其近亲属。东兴法院家事法官经调查取证确认属实,于2016年5月19日发出东兴法院第一个人身保护令,确认陈某某请求,并明确告知如黄某违反上述禁令,东兴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从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东兴法院家事法庭积极推进反家暴工作,人身保护令是其中的一个措施;并与相关机构建立联动机制,首个人身保护令发出后,法院立即通知了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主办法官也对当事人保持关注,并主动将私人手机号码提供给了陈某某,经常与其进行电话沟通、上门走访,了解近况。
在陈某某反映黄某不思悔改、仍有家暴行为时,主办法官迅速作出反应,联系警方执行人身保护令,保护了当事人人身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东兴法院
最后
一仔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那个对的人
并拥有美满的婚姻和家庭
热门推荐
识耍!本来打算去越南的他们,却被东兴这个地方深深吸引
详情点击
“免死金牌”不存在的!防城港这些人犯事该抓就抓!
详情点击
东兴人注意了!看到这个人立马报警,可获奖万元!
详情点击
高手在边境,这个人"长枪短炮"巡北仑河!
详情点击
防城港交警公开点名这些车主,你认识吗?
详情点击
东兴一网
在这里 知东兴!扫二维码关注我
咨询 · 合作 · 联系微信: liuliu8866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