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这两位司机暴力阻碍执法,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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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违法行为的司机遇上执勤的交警
就像“老鼠”看见“猫”
为了躲避检查,他们“拼”了
5月21、22日,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连续查处两起暴力阻碍交警执法案件,两起案件均为违法行为人在交警执法过程中拒不服从执勤交警检查,暴力阻碍交警执法。两起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林某均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两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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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17时许,交巡大队民警在县团结路西执勤,一辆悬挂桂F牌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城区,民警示意货车停车检查,但遭到拒绝,驾驶员驾驶货车加速冲卡逃窜,同时通知前方华润执勤点的民警予以拦截,最终,违法嫌疑车辆被拦截在停在华润执勤点附近一汽车修理厂。违法嫌疑车辆在修理厂停车后,该车驾驶员态度恶劣、拒绝配合交警执法,同时继续辱骂并拿起修理厂的钢管威胁执勤民警。在增援警力到达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时,驾驶员拒绝配合,后躲进修理厂后跳墙逃跑。
经过办案单位思阳派出所的调查,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下,5月21日,张某来到交巡大队自首,随后被移交思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5月22日,交巡大队民警在平福乡平福村玉沙屯附近检查车辆时,桂F××号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林某拒不配合,强行冲卡,驾驶车辆冲撞执勤民警,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后被执勤民警现场被控制后移交平福派出所依法处理。
目前,张某、林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执勤的交通民警及协警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文明执法,遇到暴力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况能够及时呼叫警力支援,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及时处理暴力妨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保护了执勤交警及辅警的切身利益。
来源:防城港交警、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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