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一女子"衣锦还乡"却在入境时受到限制,因为她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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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一女子身在国外
在回国入境时却受到了限制
只因,她是一名“老赖”!
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
裴某系东兴市人,2013年3月因资金周转短缺向好友黄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1年内还清借款。还款日期到了,裴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黄某告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裴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裴某拒不履行,黄某遂向防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裴某的各类财产进行查找,但一无所获,在来到其住所地送达法律文书时了解到,原来裴某去了邻国做生意。取得其联系方式后,执行法官及时告知裴某在限期内履行债务,逾期将强制执行。但裴某自恃身在国外,法院鞭长莫及,以多种借口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据此,法院依法将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入境。当执行法官再次告知裴某,已对其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后,裴某仍不为所动,还玩起了消失,再也找不到人。
主动承认错误,请求还清案款
2018年7月,身在邻国的裴某打算“衣锦还乡、荣归故里”时,却发现因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她已被限制出入境,可谓是“有家不能归”。裴某顿时慌了神,立即联系防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主动承认错误,请求法官在其还清案款后,及时撤销“限制出入境令”,让她早日归国。
2018年7月5日,裴某委托其亲属到防城区法院执行局,积极与申请人黄某协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由裴某先支付10万元本金,余下的利息3万元在2019年1月30日前还清,黄某同意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裴某的信息。裴某亲属当场将10万元款项交付给黄某,法院遂依法将裴某的信息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屏蔽,解除裴某出入境限制。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不断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限制出入境、高消费,限制乘高铁、飞机以及融资贷款等行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许多像裴某这样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社会生活、商业经营等压力主动还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呈现了巨大的威慑力。
给法官们点
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
做一个有诚信的人
才不会处处受限
来源:防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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