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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了,堕胎在韩国终于不是一项罪行

小世儿 世界说 2019-08-31
 


在美国阿拉巴马等多个州通过限制堕胎法案的一个多月前,韩国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相反的选择。宪法法院裁定,韩国刑法中的堕胎罪相关条款不合宪。


相关条款为韩国刑法第269条第一项和第270条第一项,这两项分别规定:女性使用药物或其他方法自行堕胎的,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韩元(约人民币11700元)以下的罚款;得到女性的同意或受到女性的委托为女性进行堕胎的医生等医药务人员,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两项条款制订于1953年,在漫长的六十六年间,除了文字表达上的改动之外,并没有实际性的变化。


宪法法院的九名法官中,三名对上述条款给出了单纯违宪意见,四名给出了不合宪意见(指条款虽然违宪,但考虑到立即废除会造成法律上的空白、引发混乱,在新条款制订完成前仍然具备效力);仅两名法官给出了合宪意见。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中就违宪和不合宪法意见的原因指出,这两项条款违背了禁止过度原则,侵犯了怀孕女性的自主决定权。


● 韩国宪法法院裁决堕胎禁令不合宪/视觉中国


由此,韩国立法机构应在明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条款的立法,原条款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失效。


这一裁定为一场长达两年多的宪法诉讼画上了句号。2014年,韩国南部光州市一名医生因接受女性的要求,施行堕胎手术而被起诉。根据起诉书,被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接受女性的委托进行了69次堕胎。


一审后这名医生立即就堕胎罪相关条款提起了宪法诉讼。他之所以敢于这样做,是因为堕胎在韩国虽然已经被刑事化,但实际上堕胎手术却相当普遍。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统计数据相差甚多,韩国政府下属保健社会研究院调查显示,韩国15-44岁女性一年的堕胎次数在5万次左右,但是大学、医疗及女性团体等非政府性质机构的数据则显示至少也在50万次。


● 得知堕胎禁令不合宪裁决后喜极而泣的抗议者/Jung Yeon-Je AFP - Getty Images


在堕胎这一问题上,韩国的法律和现实仿佛两个平行世界,两者之间的鸿沟是如何形成的,为何又要到如今才开始被填埋?


堕胎是不是罪行,政府说了算


将时钟拨回到1953年韩国刑法制订之初,围绕草案中的堕胎罪条款,韩国国会内部存在着争议。有议员认为在女性经济活动增加、人口需要控制等情况下,允许堕胎是有必要的,并提交了删除堕胎罪条款的修正案。然而大部分意见还是认为堕胎无异于剥夺婴儿生命权,且不利于人口增长和社会风气,修正案最终未能获得通过。


无论是反对方还是赞成方,看待堕胎罪条款的思维都带有非常强烈的男性家长式视角,强调女性对家庭、社会的生产意义。尤其是双方都将堕胎与人口调控捆绑在了一起,可以说韩国政治精英的这种共识,为今后韩国政府利用堕胎罪条款来实现人口调控埋下了伏笔。


不久后的六十年代初,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威权政府为了使自身的执政正当化,开始推行经济开发和现代化的政策。政府发布了经济开发五年计划,一个名为“家庭计划”的项目被包括在其中。该项目一直被执行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主要目的是控制人口。 政府认为,当时的人口已经对经济增长形成了阻碍。


● 韩国“家庭计划”时期节育宣传画/网络


据统计,六十年代初韩国女性的生育率高达6.0,也就是平均每个女性生育6个子女。政府在大力宣传“少生”、“生两个”、“生一个”的同时,通过半官半民性质的机构深入普及节育方法。


堕胎也得到了默认。违法的堕胎行为几乎不受处罚,堕胎手术还被积极推广。据记载,当时被人们称为“堕胎巴士”的车辆载着扩音设备和医疗设施,在全韩国的各个角落流动。为了配合政府的人口政策,1973年韩国出台了母子保健法,允许怀孕24周以内的女性可在遗传性疾病、因强奸等导致怀孕、生育损害母体健康等情况下,征得配偶同意后进行堕胎,从法律上为堕胎进行了极为有限的松绑。


在家庭计划施行的约二十年间,韩国女性的生育率出现了持续的下跌,到1985年仅为1.7。1985年韩国女性的生育率骤跌至1.7。尽管家庭计划随后就被停止,但是高速的现代化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韩国生育率的下行势头非但未能扭转,进入本世纪后还跌入了全球最低水平的行列。严峻的人口问题以相反的表现再度摆在了韩国政府面前,不过通过民主化运动诞生的民选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思路与军事威权政府并无二致,同样想到了堕胎。


● 韩国生育率于上世纪中后期急剧下跌,并在本世纪持续保持全球低水平 (数据来源: 世界银行)/网络


官方直接将堕胎与人口增长置于对立关系。2009年,直属于时任总统李明博的未来企划委员会明确指出,堕胎是韩国低生育的原因之一;次年韩国政府又召开了为预防非法人工妊娠终止的社会协议机制恳谈会。当时的保健福祉部长官陈寿姬在一次采访中表示,“仅仅是拯救那些因堕胎而消失的胎儿,就能解决低生育问题”。


随着围绕堕胎的舆论升温,韩国执法机构加大了对堕胎罪条款的执法力度,检方针对被检举实施堕胎手术、打相关广告的医院展开了深入调查,并逮捕、起诉了部分医院的经营人员。


贯穿威权政府和民选政府的将堕胎与人口绑定的思维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政治理念:权力可以通过直接控制女性身体来达成目的。这一理念之下,堕胎罪条款实际上成为了用来进行控制的手段和工具,其存在本身更为重要,无需关注现实;而保护婴儿生命权、维护社会风气的立法目的,则更近似维持法律条款存在的名分。


堕胎:韩国女性身不由己的选择


离开政府的宏观视角,韩国女性所感受到的与堕胎有关的现实恐怕是在社会、家庭和自身之间进行的既艰难又不得已的选择。


在“家庭计划”执行的二十多年间,重男轻女仍旧是韩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思想。随着技术的发达,分辨胎儿性别成为可能,这使得基于性别选择的堕胎大幅增多。对于女性而言,这样的堕胎即便是自己的选择,很大程度上也是来自家庭的压力:孩子的性别是否能够满足家庭的需要,将直接左右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这类堕胎曾导致韩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衡。八十年代后期,韩国女婴和男婴的比例一度仅为0.86左右(注:据世界卫生组织,自然的男女出生比约为105:100,即女婴和男婴的比例为0.95左右)迫使韩国政府随即立法禁止告知胎儿性别的行为。


● 中韩两国1980-2012新生儿男女性别比 (数据来源:《人口与社会》2013年12月刊)/网络


即使进入新世纪,家庭对女性生育仍旧保有不小的影响力。韩国政府部门在一项调查报告中指出,过半已婚女性对孩子性别持无所谓态度,但这并不代表在现实中她们一定能够贯彻自己的想法,家中偏好男孩的长辈仍旧可能对女性的生育施压。据笔者了解,时至今日,不少妇产科仍然会用隐晦的语言来暗示胎儿性别,比如“请准备一顶蓝帽子”,就是指男孩。


非婚女性则面临着另一种夹缝式的困境。传统风气犹存的同时,现代化也在快速进行,这在韩国社会形成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局面,一面是性观念的开放使非婚性行为被普遍接受,另一面非婚怀孕及生子仍然被视作极为不名誉的行为。两种观念同时作用于女性身上,女性因此所承受的社会压力可想而知。


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下,堕胎很自然地成为了她们极为有限的、可选的自我保护手段之一。根据高丽大学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过堕胎经历的韩国非婚女性中,96%是出于躲避对非婚怀孕的偏见等社会性原因选择了堕胎。


● 韩国女性街头抗议堕胎禁令/视觉中国


这类庞大而隐性的需求为韩国与非法堕胎有关的医疗服务提供了市场。尽管确切数据缺失,但是据笔者在韩国的生活经验,大部分的妇产科都提供非法的堕胎手术服务,不过为了躲避法律制裁,手术费千差万别且只接受现金,往往也不提供术后住院观察、休养等服务。


与社会现实完全脱节的堕胎罪条款显然阻碍了透明市场机制和完善服务的形成。考虑到服务的特殊性,其代价除了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可能是女性的健康甚至生命——尤其是那些经济条件不佳、获取信息能力较差的弱势群体女性。虽然相关事件极为罕见,但是在2015年就曾经发生过一起中国女留学生在堕胎手术过程中因医务人员失误而脑死亡的案件。


即使安全地接受了手术,对于绝大部分有过堕胎经历的女性来说,“非法”这个定语也迫使她们背负上“扼杀”胎儿的罪责感和羞耻感,相关的经验难以通过公开的语言进行讲述并转化为可以获取的知识,只能成为独自保守的秘密。


得知法院裁决堕胎罪不合宪后拥抱庆祝的韩国女性 / 视觉中国


艰难增长的女性话语


在政府的人口调控思维和男性主导的社会文化之下,围绕堕胎罪的女性话语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就在七年前,本次被判为不合宪的医生堕胎罪条款还在宪法法院获得了合宪的判决。判决书指出,不能认为该条款所限制的女性自主决定权等私人利益,较其所保护的胎儿生命权等公共利益更为重大。作为当事者的女性对这一逻辑的批判,一直要到最近才在韩国社会内得到较为广泛的重视。


发端是在2016年9月,韩国保健福祉部宣布将立法加强对实施堕胎手术的医务人员的处罚,韩国“大韩妇产科医生会”即刻反驳称,若法案施行,将全面拒绝堕胎手术。堕胎问题在两者对立的夹缝中更显尴尬。


一个月后,不具备政治背景、由韩国女性自发建立的团体BWAVE开始走上街头,通过持续不断的示威活动,身穿黑衣的女性们要求保护选择权,呼吁堕胎的全面合法化。到2017年9月,韩国的女性团体又联合发起了要求废除堕胎罪的共同行动,通过街头表演、记者会等形式,公开讲述各种不同情况的女性堕胎经验。


● 韩国民权组织BWAVE成员身着黑衣在普信阁前抗议/网络


女性们的呼吁很快得到了回应。不久后韩国总统府青瓦台的请愿网站上就出现了要求废除堕胎罪的留言,并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得到了23万网民的支持,满足了政府必须进行公开回答的条件。正值成立之初的政府表示将展开调查并树立对策。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在寅政府性话语在政治影响力上的扩张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在前届政府执政后期,韩国两性之间深刻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两性矛盾因首尔江南地铁站附近女性遭无端杀害这一极端事件而爆发至一个高潮。文在寅及其所属的共同民主党,原本就比属于保守派的前任执政党自由韩国党更为亲女性,在竞选中愈加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通过一系列女性政策愿景抓住了女性的选票。


成功执政后,文在寅政府又新开设了请愿网站,在十七种请愿分类中,与人权及性别有关的请愿最受支持,使女性话题得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充分的公论化。这为不久后在韩国各界引发巨大影响的“我也是(me too)”运动铺就了道路,女性话语的增强也随之成为不可阻挡的大趋势。与此同时,文在寅政府还在宪法法院内不断扩大进步派法官的名额,为堕胎罪的不合宪判决提供了条件。


● 韩国现任总统文在寅/视觉中国


在堕胎罪的不合宪之后,更为重要的问题浮出水面。首先就是对堕胎条款的修改,目前来看韩国还不可能全面放开堕胎,那么就需要设定允许堕胎的时间,并考虑是否需要在不同的怀孕阶段设定不同程度的堕胎自由。随着堕胎的合法化,对相关医疗服务体系的流程及标准制订也成为一个课题。


最为终极的或许是,韩国男性家长式的权力结构是否能逐渐改变,从而使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达到相对平等、和谐的状态。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无法预知的,美国最近的变化告诉我们,社会永远不会只往一个方向变化。(责编/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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