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简报 | 2023年国外马克思主义暑期高级研修班“国外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传统与前沿”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 Author 复旦外马中心
VOL.2896
2023年8月17日,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暨全国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暑期高级研修班在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501举办了第四日的三场讲座。
专家报告(九)
自限性的激进民主:
哈贝马斯的现代性政治方案
汪 行 福
当代国外马克思
主义研究中心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8月17日上午九点,汪行福教授进行了第九场专家讲座“自限性的激进民主——哈贝马斯的现代性政治方案”,为学员们介绍并评述了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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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汪行福教授对讲座标题进行了释义。“现代性”有文化现代性和社会现代性两大主题:前者指文化传统丧失权威且可批判化;后者指经济和行政两大功能系统既彼此分化,又与生活世界分离,成为物质再生产功能的主要承担者。在前者条件下,民主公共意志成为合法化的唯一途径,因此民主必须是“激进”的;在后者条件下,直接民主或整体民主难以实现,因此民主必须是“自限的”。在哈贝马斯看来,这种既激进又自限的民主便是商议民主。
在进一步详细阐明“自限”和“激进”之前,汪行福教授进一步指出商议民主还是针对战后西方福利国家“给予自由和拿走自由的模棱两可性”的悖论困境的政治方案。在分别带来资产阶级法治国和民主法治国的第二和第三波法律化中,保障私人自主的自由权和保障公共自主的政治参与权先后被纳入宪法;而战后福利国家的第四波法律化浪潮则主要通过设立各类实质法,缓和资本主义市场运作带来的不利后果,保障社会权利。这一方面能“给与自由”,即增加社会成员运用私人和公共自主的实际机会;另一方面则“拿走自由”,即让公民依附于福利国家行政系统。哈贝马斯既不认为放弃福利国家市场干预的新自由主义,也不认为无政府主义反抗是这一困境的正确出路,而主张在商议民主中激活和强化生活世界中的团结资源,推进福利国家民主化。
汪行福教授通过介绍商议民主对社会主义与共和主义中整体民主观的批判,澄清其“自限性”。一方面,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社会主义主张扬弃私有制从而市场,以统一的国家权力组织整个经济系统和全部社会生活,从而忽视经济系统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共和主义希望通过政治过程将社会直接建构为政治共同体,将个人作为公民以及私人生活领域结合入国家,从而忽视了政治系统的独立性。哈贝马斯从其社会理论出发,认为两者在忽视现代社会的系统复杂性的意义上同等错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在商议民主理论中找到社会主义和共和主义者的要素:一方面,社会主义不再是具体生活形式,而被界定为解放了的生活方式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共和主义者阿伦特的交往权力概念在经过商谈论转化后在商议民主理论中扮演了关键作用。
汪行福教授认为商议民主的“激进性”或彻底性主要是相对于自由主义而言的,它体现于三个方面:第一,后形而上学的交往理性概念彻底地否认了柏拉图主义的超越实在,由此否定了从自然法出发为人权进行辩护的自由主义;第二,哈贝马斯批判了实证主义的民主概念,否认民主制度能够从目的合理导向行动者的选择合理性中得到规范性辩护;第三,哈贝马斯以程序主义法律模式取代了偏爱形式平等的自由主义形式法和偏爱实质平等的福利国家法,需求和偏好在程序化的商谈中将发生变化。
最后,汪行福教授对商议民主做出了总体评价。他认为商议民主的优势在于,它同时超越了当前政治哲学陷入的“犬儒式怀疑和柏拉图主义做作”;但在今天,它也面临了诸多挑战:一方面,哈贝马斯对资本主义经济看法过于温和,无法应对新自由主义时代的严重的贫富分化和对福利国家的冲击;另一方面,公共领域的数字化、后真相时代以及公共领域民粹化等现象越来越瓦解人们对公共领域形成公共舆论和意志作用的信任。商议民主对这些现象的回应能力,将体现其今日理论生命力。
专家报告(十)
身体祛魅与
生命政治的历史前提
蓝 江
南京大学
哲学系
2023年8月17日下午14时,南京大学哲学系蓝江教授为暑期班学员作了题为“身体祛魅与生命政治的历史前提”的专题报告。王春明老师主持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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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江教授以福柯的生命政治议题入手,首先介绍了福柯于1974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大学进行的三次讲座,三次讲座的标题分别为《医学危机还是反医学的危机》、《社会医学的诞生》、《将医院纳入现代技术》,这三次讲座是福柯在《临床医学的诞生》十一年之后再次谈到医学问题,研讨的主要对象是医学与现代社会的联系。蓝江教授认为,在福柯那里,医院的出现,与现代主体的诞生之间,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因此,福柯在里约热内卢州立大学的三次讲座中绝不仅仅只是重复《临床医学的诞生》中的话语,而是要解答这样一个问题,现代医学,尤其是关于人体的医学,以及医院的兴起,究竟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医学和医院在何种程度上就是一种生命政治?
蓝江教授认为福柯的生命政治问题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从前资本主义社会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时,身体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福柯真实地看到了,自十八世纪以来,临床医学的科学话语与身体秩序的物质之间形成的对应关系,通过这些科学话语,人类的身体变得可读、可观察、可理解、可分析,最终为建立在解剖学实践上的现代西方医学奠定了话语基础。蓝江教授指出,福柯通过《临床医学的诞生》,为他1965年出版的《词与物》的主题探路,并将医学话语范式作为《词与物》的重要范式保留下来。话语与事物,医学话语与人的身体之间的对应关系,基本上是福柯在整个六十年代思考问题的基础,即便在后来的《知识考古学》中,福柯仍然以医学话语和人的身体秩序的对应作为其“认识型”概念的实例。
其次,蓝江教授详细介绍了福柯的社会医学概念。社会医学的概念是福柯第二次讲座的题目,在福柯看来,17-18世纪的欧洲医学的发展,并不仅仅在于面对生物性的身体,也不仅仅是对生理性疾病的治疗,而是独立为一个具有权威的领域,医学不仅仅构筑了关于现代身体的医学的知识秩序,也以此为基础构筑了整个社会的秩序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18世纪的卫生概念中不仅仅涉及到关于生理健康的身体行为,也涉及到道德方面,道德行为也成为这个时期的社会医学和卫生管理的一部分,福柯指出:“这不仅是一个法律上的道德问题,也是一个可以称之为身体道德的问题。19世纪,世界各国都出现了关于健康的重要文献,关于个人有义务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等。清洁和卫生的概念是所有这些关于健康的道德劝诫的核心。”蓝江教授认为,医学的目的不再仅仅是关注个体性的健康,而是关注社会性的卫生时,就已经铺平了通向生命政治概念的道路。
在此基础上,蓝江教授进一步说明了医学化与身体的祛魅过程。由于医院采用了规训的体系,才在这个体系之下实现了医学化,即身体的祛魅,实现了将身体变成医学知识下透明的对象。医院代表着现代社会中最早的规范和规训机构,而在这个机构的作用机制下,衍生出主导现代科学知识的医学体系。在福柯看来,一个人首先需要接受现代规训体制的规范,它才能被对象化和透明化,才能进入到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装置中,才能转化为劳动力,在人力资源市场上进行交换,在实现身体祛魅的那一刻,身体也变成了具有劳动力的皮囊,而之后的工人和家庭,资本家和政府,都在治理着这个拥有劳动力的皮囊。
蓝江教授认为,在里约热内卢三次讲座中,福柯表面上讨论的是医学问题,更准确的说是作为类别的人的身体的医学化和医院的规训技术化的问题,但这里面存在着一个隐藏元素,即身体被医学化为透明对象为政治经济学的劳动力概念开辟了道路,而开辟这个道路的因素恰恰是人类生产发展的历史。因为身体被祛魅,神秘的身体转化为生产体制下的劳动力,劳动力不仅仅是一种现代医学抽象的结果,一旦医学的抽象与市民社会下的政治经济学的发展联系起来,劳动力就会成为资本主义眼中的财富,无论是重农主义,还是英国古典政治学,都将这种身体的劳动力视为财富的源泉。
最后,蓝江教授指出了生命政治的二律背反性,即悖论的身体。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的身体医学化的体系之下,必然生产出符合资本主义要求的禁欲的身体,为了可以劳动,工人必须禁欲,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必须照料自己的身体中蕴含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庞大的商品堆积又必然要求生产出消费的身体,人必须纵欲,必须不断通过消费来填补欲望,以此才能实现资本循环。因此,工人的身体是禁欲身体和纵欲身体的悖论式结合。蓝江教授认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与福柯构成了一种潜在互动,身体的医学化是一种历史的产物,是将活生生的人的生命,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中变成一种异己的力量,与自己的生存相对立,这就是马克思意义上的“异化劳动”。
讲座的结尾,蓝江教授与在座诸多青年学者展开互动,并回答了相关问题。
专家报告(十一)
斯宾诺莎论权力
的统治性和构成性
吴 增 定
北京大学
哲学系
2023年8月17日晚,来自北京大学的吴增定教授为暑期班学员作了题为“斯宾诺莎论权力的统治性与构成性”的报告。讲座由吴猛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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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增定教授首先从围绕斯宾诺莎政治哲学的争论与问题入手,循其形而上学到政治哲学的路径,揭示了斯宾诺莎哲学的原貌。讲座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了三种有关斯宾诺莎政治哲学的主流学术看法,第二和第三部分分别介绍了斯宾诺莎形而上学与政治思想的重要概念与基本观点,第四部分结合主题作出简评。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中,吴增定教授介绍了有关斯宾诺莎政治哲学的三种主流观点。首先是以萨拜因(George Holland Sabine)、科利(Edwin Curley)和弗埃(Lewis S. Feuer)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他们强调斯宾诺莎与霍布斯在政治思想上的连续性,认为斯宾诺莎在某种程度上是霍布斯主义者。其次是施特劳斯(Leo Strauss)和斯密(Steven B. Smith)作出的保守主义和精英主义式理解,他们主张将斯宾诺莎视作拥有对神的理智之爱的哲学家和精英主义者。最后是以阿尔都塞为代表,包括马舍雷(Pierre Macherey),巴列巴尔(Etienne Balibar),内格里(Antonio Negri),德勒兹(Gilles Deleuze)等人在内的左翼激进主义,他们认为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具有双重性,指出他一方面是资产阶级理性主义意识形态的建构者之一,但另一方面也是资产阶级理性主义意识形态神话的批评者,是一切等级、同一性和超越性秩序的颠覆者,是彻底的多元主义、平等主义和大众革命的意识形态的代表。吴增定教授指出,这三种解释都体现了斯宾诺莎的哲学的某个方面。究其原因,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本身即是一个多维度的体系,包含了诸多不同乃至对立的要素。
要理解斯宾诺莎政治哲学的真正面貌,需要先理解其关键的形而上学思想。吴增定教授梳理了斯宾诺莎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基本观点。斯宾诺莎提出了因果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causality),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并且其原因的实在性不小于结果的实在性。他由此构筑了以因果性原则为基础的理性主义形而上学,认为实体包含了无限属性。每一个属性都是一个自类无限的因果序列,体现了实体的本质。样态是属性的不同层次的具体表现,分别有直接无限的样态、间接无限的样态和有限样态。人能把握到的属性有两个,即广延和思想。这样,神、自然或实体(包括其属性和样态)就是一个具有内在必然性的因果系统。这一因果系统本身不再有其他或外在原因,只能以自己为原因,因此是“自因。”而自因则是严格意义的自由。
斯宾诺莎的自然主义体现在他对自我保存(conatus/self-preservation)和力量的主张。在他看来,神、自然或实体不仅是自因,而且是无限的力量,其必然存在,所以没有自我保存(conatus),但有限样态(包括人)的本质并没有包含存在,因此必须竭尽全力地追求力量以维持自己的存在。吴增定教授指出,就自我保存来说,人同其他自然万物(特殊样态)并没有什么区别,也没有优越性,都是竭尽全力地追求力量以维持自身的存在。这是一种自然权利(right by Nature)。但人不同于甚至优越于其他自然万物之处就在于人有理性,能够正确地认识包括人自身在内的自然万物的因果法则,因此能够正确地自我保存。斯宾诺莎将自我保存分为主动与被动的。被动的自我保存即激情(passion),是基于对自身和外物的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是想像、被动、不自由和奴役。主动的自我保存即主动情感(action):基于对自身和外物的因果关系的正确认识(充分观念),是理性、主动、自由、真正的快乐。对于少数人来说,个人自由通过“对神的理智之爱”实现,而对于多数人而言,人与人之间通过社会性的合作(即社会契约)来增加自我保存的力量,尤其是建立国家。
在此基础上,吴增定教授随即阐述了斯宾诺莎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吴增定教授认为,斯宾诺莎对霍布斯的自然权利学说有继承亦有批评。一方面,斯宾诺莎接受了霍布斯的自然权利学说的基本框架和概念,如自然状态、作为自然权利的conatus(自我保存)、自然法等。另一方面,二者又体现出诸多差异。首先,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与公民状态之间的关系是异质性的,断裂的,而在斯宾诺莎那里二者是同质性的。其次,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概念是一个心理学和人类学的概念,仅仅适用于人。而斯宾诺莎的自然权利则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适用于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存在物。在霍布斯那里,权利高于权力或力量,具有道德规定性。而在斯宾诺莎那里,权利等同于权力或力量,不具有道德规定性。最后,霍布斯的自然法是一个应然的道德概念,而斯宾诺莎的自然法不具有任何道德含义,是现实的权力或力量关系。契约得以有效的唯一基础就是有用(utility)。
斯宾诺莎理解的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没有法律、道德和善恶规范,对每个人的自我保存都不利。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或事物都有竭尽全力地使用一切手段努力维持自身存在(conatus)的自然权利。自然法也只是纯粹的力量原则,没有任何道德规范。因此,只有通过理性的社会分工与合作,建立一个集体以应对自然状态,每个人的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让渡给这个集体,使其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这个集体就是国家。在这一过程中,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并没有任何丧失,自然状态与国家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对立和断裂,都服从力量的因果性原则。斯宾诺莎认为,唯一符合理性的政体或统治形式就是民主或共和政体。因为在民主政体中,人的自然权利或自由就如同他在自然状态中一样是完整的。
在讲座的最后,吴增定教授对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作出简评。斯宾诺莎整体思想框架和问题意识属于十七世纪的自然权利学说,受马基雅维里、笛卡尔和霍布斯的直接和深刻影响,具有强烈和鲜明的时代性。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属于他的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延伸,也同样包含了复杂性和张力,尤其是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张力。斯宾诺莎认为,人与其他自然万物的区别就是理性,人通过其理性能力能够认识到力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且能够为自己获得更大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只有人才有真正的自然权利。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有理性的能力。相反,绝大多数人都是非理性的,而有理性的人总是少数。这种理性主义不仅弱化甚至否定了人之外的自然万物的自然权利,而且弱化和否定了多数人或大众的自然权利,走向一种精英主义。但同时,也正因为斯宾诺莎理论的多面性,使其具有多种的解释空间。
转载自“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