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海鲜“美容”!舟山有人被罚1万元
在海鲜水产市场
有些经营户为了让自己的鱼
看起来更“光鲜亮丽”
便给鱼货“美容”……
舟山就有人因此被罚了1万元!
今年9月,岱山的赵女士在高亭某水产经营户处买了3条新鲜鮸鱼,回到家后却发现这些鱼疑似被涂了色,为此向岱山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后对该水产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在经营场所隐蔽处发现少量不明粉末和液体,并现场予以扣押。该水产经营户称,这些粉末和液体是用于给鮸鱼和梅鱼上色,使不太新鲜的鱼货看起来比较新鲜。
随后,岱山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岱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述粉和液体进行检测,分别检出柠檬黄、胭脂红。
网络配图
执法人员介绍:柠檬黄、胭脂红都属于食品添加剂,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规定,可在风味发酵乳、果酱等食品中添加,不可超过最大使用量,但可添加的食品范围并不包括水产品。
该水产品经营户在鱼中添加柠檬黄、胭脂红,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虽然水产品在食用前会经清洗,但仍会有少量残留,消费者如长期过量食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伤害。
处罚来了——
赵女士购买3条鮸鱼时花费了57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该水产经营户向赵女士赔偿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此外,该水产经营户明知新鲜水产品不得非法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仍在利益的驱使下对水产品进行染色,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属涉嫌以次充好违法行为。对此,岱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行政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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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巧凤;通讯员: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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