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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国办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 包括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五方面

2017-03-21 中国工商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明电,决定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重点内容包括落实简政放权措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等五个方面的情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4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将派出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期间,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网络同步征求对“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征集放权“明放暗不放”、通过权力设租寻租、“红顶”中介违规收费、要求提供“奇葩证明”等相关问题线索,社会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dcjxs@mail.gov.cn),或进入中国政府网“我为督查提建议”栏目留言等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提出建议。(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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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多地开展

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为全面了解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围绕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有关制度和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多个省区市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记者从20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也是对2009年进行个别条款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首次开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


当前,我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运行中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对产品需求正在由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更高安全、更高品质转变。


在全面检查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将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产品质量标准建设情况;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建设和对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对各市场主体的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作用发挥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法需要修改完善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检查组将分成4个小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前往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甘肃等8个省(市)开展检查,同时还委托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宁夏等8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5月下旬,检查组还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报告。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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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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