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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全国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合同示范文本


为建立健全网络行业交易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制定了《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10月25日向社会正式发布,并将从11月1日起开始在全市推行使用。

 

北京作为科技创新中心,电商企业云集,行业发展迅猛。目前,北京市共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617个,占全国电商平台总数的15.2%,是全国拥有电商平台最多的省市。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类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额1.07万亿。

    

虽然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但目前国内电商平台无规范性、统一性的合同文本,易发生合同不合规等问题。为此,今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北京电子商务协会,深入行业内有代表性的14家电商平台开展调研,收集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合同文本,对文本的合法性、公正性、可行性、实用性等进行论证研判,先后多次召开研讨论证会,并通过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

    

印发的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有三个特点。一是体现了较强的创新性。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增加了信息检查监控制度,建立了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二是保证了文本的合法性。吸纳了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中的规定,对资质审查、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商品配送、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明确约定。三是突出了交易的适应性。对一些具体的条款留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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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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