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虚假年报
又是一年年报时。每年从1月1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便投入年报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提醒各类市场主体按时如实申报年报,告知市场主体不按期报送年报的后果和代价。现在,绝大多数市场主体了解了申报年报的重要性,知道年报是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但市场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发现,部分市场主体存在虚假年报的问题。
虚假年报的成因五花八门;虚假年报的类型,无外乎两种:一是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二是由他人代替报送导致。
由于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导致的虚假年报,笔者认为,在“不知道”“不了解”之外,还受公示方式和流程等因素的影响。年报公示并非“提交—审核—通过”,而是自行填报即可,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进行审查,仅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双随机”抽查中,存在3%的被抽查概率。这种事中事后监管的理念,与市场主体所习惯的监管即预先设限方式不同。市场主体极易产生随便写也没人管的想法。还有的市场主体认为,市场监管部门人员不懂财务,随意填写不会被发现,即使在抽查中被抽到,也可以蒙混过关。
由他人代替报送年报,极易产生年报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这种做法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既违背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初衷,还容易形成代报一年、年年代报的恶性循环。
市场主体虚假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杜绝虚假年报,笔者认为,一是在宣传时,强调报送主体要对报送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虚假年报会遭遇严厉惩戒。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落实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在考核年报率的同时,考核年报数据质量,以此杜绝代替年报。三是解决核查人员财务知识欠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检查标准宽严不一等问题。四是继续加大年报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对系统进行改进,在显著位置提示容易错误事项,减少企业因为不了解政策而错误报送年报的概率。
□陈 璐
执行编辑:靳媛媛 编辑: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