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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战疫专刊】调解员网上解纠纷
2018年3月,卫某以急用钱为由向窦某某借款3000元,并称会尽快归还,后窦某某多次向卫某索要未果,遂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法院接到窦某某的起诉后,通过对案件的综合评估认为该案可以诉前解决。于是诉讼服务中心将该案进行分流,指派驻院调解员赵明燕对该案进行调解。
由于疫情形势严峻,为避免当事人聚集,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调解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将线下调解转到线上,通过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
调解员通过指导双方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登录后,与他们进行了实时视频对话,调解员认真梳理案情,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截止2月17日17时30分,济源市人民法院驻院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13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其中已调解成功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