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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战疫专刊】电话执行 顺利收款6万余元
李某某申请执行尹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标的21万余元。该案申请执行后,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8月2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先付15万元,剩余执行款至2020年春节前付清。但由于疫情影响,尹某某没有付清剩余款项。
春节过后,执行干警翟文涛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尹某某电话沟通,对其讲清楚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依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2月17日,尹某某通过转账方式,将剩余执行款分两次转到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面对突发疫情,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线上查控操作、微信视频沟通、电话催促履行等方式执行案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