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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 市法院又双叒叕腾房了!
11月20日,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牛延强带领7名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白某某位于隆兴水岸香洲的一套住宅进行了强制腾空。
据了解,白某某作为被执行人有6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及标的150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柴志强先后依法向白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采取相关失信限高措施,要求其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查封了其名下位于隆兴水岸香洲的房产,但白某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局下达腾房公告、多次要求白某某限期腾房的情况下,仍然拒不腾空,11月6日,白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1月17日,法院对白某某下发强制腾房通知书,决定于11月20日依法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上午8时40分,牛延强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该房屋所在小区,并叫来搬家公司,对该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考虑到白某某需要亲自整理部分私人物品,执行干警提前到拘留所将其提押到腾房现场,执行中,执行干警用执法记录仪对办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执法文明规范。中午12点,房屋被全部腾空。
下一步,该处房屋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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