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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志鹏严重违纪案件剖析:县委书记被“表弟”扭曲人生

2017-05-08 上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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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县(市、区)党政正职(以下简称县级正职)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广西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县级政权建设和县级正职工作状况,对于全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至关重要。自治区党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对县级正职队伍建设一直高度重视,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运用“四种形态”,采取集中约谈、公开述职、强化交流等多种措施,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绝大多数县级正职扎实工作,廉洁自律,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也有少数县委书记沦为害群之马,因严重违纪受到严肃查处。2016年,自治区纪委查处的上林县委原书记韦志鹏案件,就是其中的典型。韦志鹏扭曲了权力、扭曲了物欲、扭曲了亲情,最终也扭曲了自己的人生。


梦断三月

2016年3月下旬,上林,天气阴冷,乍暖还寒。上林大地,急需一场春风,吹走阴霾,迎来阳光。

上林县明山路116号县委大院书记办公室里,韦志鹏背着手不停地来回走动,他忐忑不安,备受煎熬,内心如同坐过山车一般,七上八下。

半个多月前,面对换届前的考核,他还踌躇满志,认为自己已经在正处级领导岗位上工作了十多年,并且有两个县区党政一把手的任职经历,这次考核提拔厅级干部对他来说是十拿九稳,甚至是万事俱备,只欠一纸任命文了。就算此时自治区纪委按规定就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对他进行约谈,他都满不在乎,认为组织上根本没有掌握他的问题,这次约谈只不过是对其考核提拔前的一道固定程序,最多只是走个过场,走个形式。他表面上认认真真,在约谈后郑重其事地写了50多页的汇报说明材料,想以此迷惑组织,证明他的“廉洁”与“清白”。

然而,韦志鹏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次约谈,是自治区纪委根据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找韦志鹏谈话,让其就自身存在的相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给其一个主动交代自身存在问题,向组织靠拢争取主动的机会。韦志鹏的侥幸与自负,使他错失了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他写的50多页汇报材料,更多是对自身存在问题的辩解,显得是那么言不由衷、苍白无力。提拔厅级干部,只是他一厢情愿的美梦罢了。

韦志鹏的黄粱美梦也就做了半个月,直到他的“表弟”“出事”了,他才如梦方醒。

韦志鹏瞬间慌了神,他这才意识到自治区纪委对其相关问题的核查是认真的,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寻找出路。

然而,韦志鹏的出路找错了,他没有在“表弟”“出事”后找到组织,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而是走上了逃避调查的歧路,再次错失了机会。他一方面和妻子串供,布置妻子一旦有关部门找到她,要始终三缄其口,对任何与钱物、财产有关的问题都说“不知道”;另一方面使出浑身解数,利用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人脉资源到处打听“表弟”的情况,打听是哪个办案机关对其“表弟”采取的措施,哪些办案人员在查办“表弟”的案件,打听“表弟”涉及的具体案情,打听“表弟”是否已经把他供出来了……

韦志鹏的这个“表弟”是何许人也?他的“出事”竟然让堂堂县委书记寝食难安、上蹿下跳?他的“出事”与韦志鹏有着怎样的联系呢?

(网络配图)

沉沦经开区

时间的列车驶回2010年,韦志鹏当时在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担任党工委书记、主任、党政一肩挑,可谓春风得意、大权独揽。时值南宁市正在大规模地招商引资,推进城市建设,众多大项目落户经开区。其中,总预算投资超出10亿无人民币的某基建项目,吸引了许多建筑企业的关注,大家都想从项目中分一杯羹,包括来自江浙的某大型民营建筑企业。如何与韦志鹏接上头,寻求韦志鹏对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的支持,成为了该企业广西分公司经理朱某的心头大事。

朱某与韦志鹏素未谋面,他想要直接接触到韦志鹏显然不太现实。朱某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寻找一名可靠的中间人,为他牵线搭桥。

为此,他在商人朋友圈、老乡圈里四处求援并许下承诺,一旦谁能够找到中间人帮助其公司承接到项目,必有重金酬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朱某的老乡胡某带着韦志鹏的“表弟”丁某出现了,并促成了一场韦志鹏与朱某、胡某、丁某等人单独参加的私人饭局。

在饭局上,韦志鹏与丁某之间表现出来的亲密关系,使得朱某相信,丁某正是其苦苦寻找中间人的最佳人选,如有丁某相助,经开区的这个大项目必定能花落自家了。为求得丁某的鼎力相助,朱某决定继续用钱开道,对丁某、胡某许以重金承诺。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朱某、胡某、丁某三人一拍即合,口头约定由丁某作为中间人,为朱某和韦志鹏牵线搭桥,帮助朱某的企业承建项目并协调相关问题,朱某则负责准备参与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胡某负责协助朱某,事成即朱某公司获得项目承建权后,朱某按项目实际造价1.5%的比例付给丁某所谓的“协调费”,并由丁某从中出资负责疏通与韦志鹏的关系。

对于丁某而言,他与韦志鹏的这层表亲关系,在此刻变成了一个空手套白狼的好机会,一旦项目运作成功,他可以说是“无本而万利”。所以他极为卖力地扮演好一名中间人的角色,对朱某公司的要求都第一时间传达到韦志鹏的耳中,并陪同韦志鹏到朱某公司总部考察,在韦志鹏面前极力鼓吹朱某公司的实力,朱某的信誉等等,言下之意便是事成之后朱某的公司自然是少不了给韦志鹏好处的。

在“表弟”的极力撮合、游说下,韦志鹏虽说表面不表态,但他的内心已经因为利益的驱动开始扭曲了,忘却了一名领导干部守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底线一次次被突破,一次次违反程序、违反规定为朱某的公司获取项目承建权提供帮助。

2011年上半年,在项目谈判过程中,经开区管委会和朱某的公司就工程结算定额下浮比例问题出现争议导致项目谈判进展缓慢时,韦志鹏亲自组织谈判小组与朱某公司进行谈判,最终决定按照朱某公司进行谈判,最终决定按照朱某公司的要求将工程结算定额下浮为工程总造价的3%。随后,韦志鹏又在南宁市经开区党工委召开的会议上,亲自拍板同意确定朱某的公司为项目建设工程采购成交供应商,使朱某的公司顺利获得了工程承建权。

2011年底,在项目刚开工不久,朱某的公司因资金紧张,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要提前退还前期缴纳的共管资金(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韦志鹏不顾双方合同约会的按项目建设相关进度退还共管资金的条款,大笔一挥就签批同意了朱某公司的请求,朱某的公司于2012年初提前顺利拿回前期缴纳的共管资金2000万元。

如果把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比作一部部电影的话,那接下来上演的无非是千篇一律的权钱交易剧情——领导干部收受企业主好处费并帮助其谋取利益。时过境迁,企业主因涉嫌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供出了给领导干部送钱的具体情况,领导干部因此被查处……

韦志鹏的案发也没有免于俗套。朱某的企业获得项目承建权后,按事前约定多次付给丁某巨额钱款,丁某将其中的数百万元以现金方式送给了表哥韦志鹏作为感谢费。这种违纪违法利益输送的方式,办案人员屡见不鲜,韦志鹏却自认为高人一等。

韦志鹏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不直接与朱某等相关企业人员接触,而是通过最信任的“表弟”完成利益输送,一旦组织上查起来,“表弟”是不会“出卖”自己的,自己也可以把“表弟”当作挡箭牌,把事情都推到“表弟”丁某身上,说自己与该企业毫无瓜葛。

然而事实证明,韦志鹏出的这一招,愚昧至极。他认为“表弟”丁某“可靠”,办案人员也会认为丁某“可靠”。韦志鹏只看到了他与丁某两人之间的关系,而办案人员从查腐败案件的角度,看到的是韦志鹏、丁某、朱某、胡某四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丁某周旋于韦志鹏、朱某、胡某之间,他与朱某、胡某之间属于纯粹的生意关系,并不牢靠。只要在丁某、朱某、胡某三人中打开一个缺口,那么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便水落石出了。最终,案件的走向与办案人员的周密计划如出一辙,朱某、丁某、胡某事前精心准备的逃避调查的台词被各个击破,为全案的顺利查处扫清了障碍。


疯狂书记

诚然,在十多年的正处级领导岗位上,韦志鹏也曾经敢相敢干,做出过一些贡献,其个人也获得过一些荣誉。比如,在经开区工作时,牵头带领干部群众在短时间完成了辖区多年未解决的征地拆迁任务,加快推进了南宁市的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的改善;在上林县工作时领导全县打黑除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韦志鹏个人也曾立功受奖,其工作的干劲和果断的作风得到不少领导和同志的肯定。

但是,随着个人取得了一些成绩,韦志鹏开始飘飘然了,头脑开始发热了。他片面地认为成绩归功于自己的能力,忽视了组织和集体的作用,开始听不进其他同志的意见,将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时间长了,“官本位”思想严重升级,把主政的地方视“独立王国”和“自留地”,把自己当成“一方诸侯”。

韦志鹏开始热衷于和企业老板们交往,沉迷于商人对其的恭维、奉承之中,把吃请、收礼、收钱当作是一种正常的社会风气,是传统文化、是和企业搞好关系的体现,最终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围猎”,多次收受辖区内多名企业主送给的钱物、甚至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在灯红酒绿的腐蚀下,韦志鹏的作风由果断变为武断甚至狂妄,经开区和上林县的干部同志深受其累。在经开区和上林县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讨论重大问题时,韦志鹏的口头禅就是“这个事情我先给你们定个调”,其他班子领导只能附和,集体决策流于形式;在上林县工作时,对辖区内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执行自己意见不满意时,韦志鹏不是认真分析具体原因,耐心地进行批评提醒,而是直接在公开场合叫嚣要将这些相关同志“放到边远的乡镇增”,以示惩罚……如此种种,韦志鹏用权的随意与疯狂可见一斑。

韦志鹏为之疯狂的,不仅有他手中的权力,还有那满屋子的红木与红边龟,几乎到了玩物丧志的地步。

韦志鹏是从在凭祥工作时开始喜欢红木的,最初只是作为业余爱好,购买一些家庭经济能力承担得起的普通红木小摆件、桌椅等收藏和使用。随着职务和地位的升迁,就如同他对权力的渴望在膨胀一样,他看到红木的升值空间逐渐变大,他对红木品质的追求也越来越膨胀,越来越不切实际。韦志鹏已不满足于红酸枝、草花梨等普通小康之家负担得起的红木家具,开始盯上了黄花梨、小叶紫檀等稀有、昂贵的红木品种。2012年,韦志鹏在南宁某红木家具看上了一套价值200万元的高档小叶紫檀衣柜,这个价格的红木家具岂是一名领导干部所该觊觎的?然而韦志鹏不顾这些,只要他喜欢,他就千方百计要搞到手。这时的他完全被物欲冲昏了头脑,完全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不久便利用收受的违纪违法所得200万元将这套小叶紫檀衣柜搞回了家中。

韦志鹏在凭祥开始形成的另一喜好就是饲养名贵的红边龟(俗称金钱龟)。随着红边龟市场价格的不断攀升,韦志鹏还将饲养出售红边龟作为发财之道经营,甚至为了提高红边龟的养殖成功率,让“表弟”丁某出资20余万元,将南宁家中的阳台和一个房间装修成了豪华的“龟房”……

玩物丧志。韦志鹏对红木和红边龟的疯狂喜好,表面上看是对个人爱好的放纵,实质上是对金钱的贪婪和渴望,对物欲的扭曲。为了满足物欲,占有玩物,韦志鹏不可能不铤而走险,他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越走越远,不能自拔。


警钟长鸣

2015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了一些县级正职或主要问题发生在县级正职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县级正职违规违纪,破坏地方政治生态,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影响县域经济发展,韦志鹏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导致县级正职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是当事人放松思想改造、价值观错乱等主观因素。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正职一定要以韦志鹏等案件为鉴,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加强理论学习,把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严于律已、严于用权,防止被“围猎”;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抵制和铲除“潜规则”和封建文化糟粕等消极腐败土壤;严格道德操守,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廉洁、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常修为政之德、常思念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时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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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党风廉政(特约通讯员  兰东程)

综合编辑:上林网(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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