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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哪几点你最关心!

2017-02-17 升学团子

导语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2月16日,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向各市(县)、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各有关直属院校和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就规范中小学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重申和明确以下五项规定:


01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占用休息时间(含双休日和寒暑假),在校内外以任何名义集中补课,更不得以补课为名乱收费。


团子就在不少论坛看到家长曾吐槽过一些民办小学的老师开培训班给孩子补课,无锡家长如果发现这样的不规范行为,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在升学团子微信后台吐槽投诉~



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可利用周六时间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在校答疑辅导,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02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不得将校舍、场地租赁或借用给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


在无锡,这样的现象也不少,例如在校内开办培训学校等。这样的行为都是不符合规范的,家长们发现了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在升学团子微信后台吐槽投诉~


03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内容亮证办学,超出审批机关核准范围的教育活动属于违规行为;不得委托(授权)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招生和办班;不得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在不具备相应办学资质和条件的机构中设立教学点。


据了解,无锡也有不少培训机构是非法办学,没有相关证件,也不具备任何办学资质,家长们报培训班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对孩子的教育不利,后期在维权方面也很难。


04

各中小学校校长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作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责任人,要带头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介绍补课生源的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05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补课、违规培训和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罔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格追责,公开实名曝光,并作为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督导部门将开展规范办学行为飞行检查,对违规办学的中小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要视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削减招生计划和政府专项奖补等处罚。对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为了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设立举报电话:

81821847(基础教育处)

81821859(督学处)

或者

在留言区

吐槽你看到的违规办学行为

提出你质疑的办学行为

以及任何你不了解的教育相关的内容

等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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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无锡教育 | 升学团子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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