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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丨“人脸识别”实为“诚信账单”,这样的大招你敢接吗?

2017-07-11 法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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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勇士,

他们“有冲进,勇敢,无所畏惧”

最擅长的功夫就是“视而不见”

我不看,我不看,我不看...

who care?嘿嘿嘿

很多时候,因为没有出现意外,

也就不了了之了.....


上海人注意!

好醒醒了!

以后过马路不可以再随心所欲了...

上海交警总队放大招


专门抓拍行人闯红灯的

“电子警察”已经上线!!


“电子警察”一旦抓拍到你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就能通过人像识别软件锁定你

而且还会把你的照片

放到“电子警察”周边的公交站点显示屏上!

显示屏上会公布闯红灯的地点

时间抓拍到的照片

通知当事人尽快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在接受处理之后约一天时间,信息将会被撤下。


其实,早在今年5月底

上海第一套“电子警察”就启用试运行了

“电子警察”用来干什么?

答:专治行人闯红灯



目前第一套设备安装在

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

已抓拍了300余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

这工作的效率

一点也不输真正的警察啊



这个先进的“电子警察”到底是怎么工作的呢?

来来来,慢慢听法星说

如果你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

“电子警察”就会立马监测

摄录下完整的闯红灯行为

然后对该行人进行连续抓拍


也就是说跟开车闯红灯一样

你走斑马线过马路

一旦闯红灯将被自动抓拍!!!



更加先进的是

它还能进行人脸识别和比对

最终被确定身份的违法行人

会收到属地交警支队的处罚通知




被抓拍后有什么后果?


嗯?行人闯红灯的后果

你还不知道么?

法星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最重要也是最丢人的一点

如果你收到交警支队的通知之后

没有及时前去处理

你的闯红灯行为

就会在周边的公交站点显示屏上进行公告

并且提醒你尽快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就像这样


还有这样


身高、相貌、闯红灯的时间、路口

都看得一清二楚

每个人都是“四连拍”

从公交站台经过的人都会围观

然后恭喜你,你就成为“网红”了



对于那种多次闯红灯的违法当事人

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会进行集中公告



想在上海当网红?

想在上海出名?

只要你敢闯红灯

交警蜀黍就敢送你上大屏!

(灯光师,给我往死里照~)



到目前为止,

我们的“电子警察”已经抓拍到

300余次闯红灯违法行为了...

而且,已经累计有4名违法行人

主动接受了处罚。

这下好了,全上海人民都知道你闯红灯了

挖地洞都没法躲


所以,经常过马路闯红灯的人颤抖吧

红灯不是你想闯,想闯就能闯

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些地方也将增设抓怕神器



接下来,上海交警将会加大力度

延安路、淮海中路、南京西路、长寿路

等多个路口

增设抓拍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设备

经常经过这些路口的人要注意了




当然,其他没有安装抓拍神器的路口

不代表过马路的时候就能随意妄为了

也一样要遵守交通法则



网友们都表示这简直不能更赞了:


终于,行人也纳入交通整治范围了,交通安全不仅仅是管车辆。


应该这样做,但是如果我戴个口罩闯红灯咧?


支持!最好再加上自行车、助动车~


要不行人也弄个闯红灯扣三分?


嗯,增强大家的自觉性吧....




不过也有市民反应

这样公布违规人员“正脸”的做法

似乎有些过激...

你们侵犯了宝宝的“肖像权”哦!

法星提示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其实,法星还是希望我们广大市民能够自觉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出行安全意识。而“人脸识别”整治闯红灯更像是一张“诚信罚单”,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共同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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