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方案出炉,每吨拟调整为0.95元和1.40元……
近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区公开推选的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消费者代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
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经营者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我区现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8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20元/吨。
此次听证会调整方案: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40元/吨。
会上公布区污水处理费成本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污水处理费成本调查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42 号令等相关政策法规。污水处理成本由污水收集输送成本、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和期间费用组成。根据测算,我区核定的污水处理成本为706.8万元,核定的年处理量为720万吨,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0.98元/吨。
“调整后要继续施行对持有效证件的低保户等每年可享受减免基本水费的福利……”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各自发表意见。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此次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理由充分,且调整听证方案综合考虑了居民、企事业单位承受能力及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有利于市民和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意识,更有利于我区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方案,形成听证报告,提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的具体意见,报请区管委会批准后公告执行。
来源:平潭时报
文字:记者 陈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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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丫丫 监制:张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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