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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申报期、延缴社保费,网上这样办!



我们单位1月份有新增人员,现在还没来得及参保,咋个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延长了业务的申报期哟!


我们单位现在经营还是有点困难,社保费可不可延缴呢?

可以哦~


今天

小编就来和你聊一聊

在单位网上经办系统里如何办理

延长申报期业务和延缴社保费业务

首先

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cdhrss.chengdu.gov.cn

“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单位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然后怎么办喃?

延 长 申 报 期



人员补缴

办理路径:

补缴时间:

        可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补缴。


假比说,你要给员工小王从2020年1月开始缴纳社保。

首先,在“参保变更管理——参保管理“中办理小王3月份的新增。

然后,在“缴费管理——补中断管理——人员补缴”中办理小王1-2月的补中断。

最后,在“缴费管理——缴费单管理——缴费单据生成打印或撤销”中产生小王的缴费单,如果单位需延期缴费,就不要立即产生单据哦~





人员停保

办理路径:

停保时间:

         可申报至2019年12月1日

停保时间对应月份应缴纳社保费

停保时间的次月不再缴纳


温馨提示:

       停保后产生的退费可直接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假比说,员工小张2020年1月底离职了,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办停,2、3月已缴费成功,现在需要给他办理停保。

在“参保变更管理——停保管理——疫情期间办理人员停保”模块中填写小张的相关信息,据实填写停保时间“2020-01-22”,点一下“保存”就OK咯。

小张2、3月产生的社保费退款,可在单位4月份的缴费中直接进行冲抵~




延 缴 社 保 费



延期缴费

享受社保费减免后仍暂不能在缴费期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2020年1月至6月应缴纳的社保费可申请延至2020年7月底前缴纳~

缴费方式为非银行代扣的

      无需办理。

缴费方式为银行代扣的

      应每月通过网上经办系统撤销托收单据。

撤销单据路径:





为员工单独缴费

延缴或缓缴社保费期间,参保单位如办理个别职工停保、养老待遇计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需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自主申报单独缴费手续。


办理路径:









温馨提示:

未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数字证书申领”,根据页面提示,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后即可完成CA证书初次申领。

在2020年2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初次申领CA证书的用人单位,四川CA公司提供“三免服务”,即免收数字证书开户费、半年使用费和数字证书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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