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辟谣】失业保险金的四个误区
谣言不止,辟谣不歇
失业保险金在得到大家关注的同时
也传出了很多关于它的谣言......
下面
小编带您一一辨别
问
领了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就变少了?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是独立的两个险种,待遇互不影响。按照我国目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多少、退休年龄的大小、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高低都有直接关系。累计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间越晚,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多。简单来说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所以,养老金与参保人是否申领过失业保险金无关哦!
问
失业保险金一生只能领取一次?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
工作30年,可以一次性领取3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医疗保险都不需要自己缴纳?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正常享受医疗待遇。个体人员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缴纳养老保险,可通过“成都社保”“成都税务”“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费;也可到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费(市本级参保的,请到金牛区税务部门缴费)。
若失业人员没有接续缴纳养老保险,也不用担心“清零”。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并不会因为中断缴费、更换工作、更换居住城市而清空个人账户、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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