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 | 法学-心理学 双学士学位
01
专业概况
为主动适应国家法治建设需要,贯彻《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顺应中国新文科建设发展目标,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推进本科卓越育人工作行动方案》要求,法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联合建设“法学+心理学”双学位项目,探索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合作,以学生的能力达成与素质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既精通法律,掌握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又通晓心理学,掌握运用心理学知识解释适用法律的能力。法学(双学位)专业标准学制四年,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双学士学位(法学+理学)。
华东师大法学学科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1997年招收本科生,2004年招收法学硕士,2016年设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在法社会学、法政治学等方向招收博士生,2020年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法学专业入选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科1951年创办,1979年成立心理学系,是新中国第2个心理学系,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1997年获批心理学国家理科基地,2020年获批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分别入选2019年度和2020年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法学+心理学”双学位项目旨在通过共享两院优质资源、丰富教学经验及先进育人理念,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学生搭建跨学科的人才培养及职业发展平台。
02
师资力量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53名,其中教师46名,包括正高职称17人(含紫江青年学者),副高职称22人。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现有教职工89人,其中教师59人,包括正高职称19人,副高职称30人。本项目集两院师资力量,共有100多位专任教师参与双学位专业的开发建设与联合教学,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超过80人,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0多位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2人荣获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3人荣获宝钢优秀教师奖,1人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1人荣获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奖,师资力量雄厚,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高。
03
人才培养
以知识、能力、素质并重为原则,以打造“有关怀、识时务、讲方法”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为目标,使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高效率、高质量地接受法学与心理学教育,深入了解法律制度、心理学基础知识并建立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综合运用法学与心理学知识分析和解释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实践提供学科融合的观察视角与解决方案。
注重实践育人,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普陀区法学会、西门子公司、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等签约,共同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在“法学+心理学”双学位人才培养过程中,将进一步健全学院和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为学生培养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也为学生就业提供良好平台。
依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平台,学生可参与全世界200余所高校的国际交流项目,其中包括美国康奈尔大学、美国纽约大学、英国杜伦大学、法国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在内的世界知名学府海外交流项目。同时,设置类型多样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以满足学生生活和学习需要,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奖助学金体系外,还有多家企业、律所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汇业基金”、“瀚英科研奖励基金”、“胡杨基金”、“思明基金”、“允贻助学金”、“之霖基金”、“靖霖基金”、“朱俞静基金”、“法律实践基地基金”等多个基金项目。
法学院图书馆
学生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成立
04
课程设置
法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协同合作,在原有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共同建构了科学完备、别具特色的课程体系。
法学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国际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职业伦理等。
心理学核心课程主要包括:心理学导论、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生物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含实验)、心理测量学、心理统计学、研究方法导论、研究方法系列等。
特色融合课程主要包括:犯罪心理学、证明科学与认知心理学、法律心理学、论文写作、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心理学实验室
05
发展预期
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学生毕业后能够适应国家法治建设需求,胜任立法、行政、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学术研究等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并能发挥心理学基础知识的优势,服务于前述法律实践工作。无论是从事法律与认知科学研究,还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特别是从事审判、公诉、律师代理辩护、犯罪侦查、社区矫正等工作,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毕业五年左右在相关领域能够有所建树,擅长运用法学、心理学及其它知识方法解决法律实际问题。
06
院长寄语
张志铭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科生的基本素养
人生无非生活和工作,法律人如何生活工作,赋予短暂的人生以丰富的意义,是法科生需要面对和做好的大文章。态度决定高度,人的性格素养决定人生的得失成败。作为法学教育者,对于法科生的基本素养应该在确定的时空场景中有所认识。
法学注重规范秩序,其本色是人文精神,法科生要奉法守正、知行合一,有关怀、识时务、讲方法。
有关怀集中体现法科生的人文素养。法学是正与不正之学。法科生要有终极关怀,关心人类命运,关心人类生存的地球,关心地球所在的星空宇宙。人生在世,喜怒哀乐、声色犬马、红尘滚滚,转眼而成过去。有终极关怀,就有大格局,能厚德、可载物。沉静而有定力,不陶醉或失陷于一时一刻之得失,生命就不仅是跳跃的细流浪花,更是和缓的深水静流。
识时务集中体现法科生的政治素养和社会生活态度。法律生活不仅讲逻辑,更要重经验。法科生要努力使自己明世事、通人情,不迟滞、不迂腐,顺势而为。学法者重于规范,追求规训,言行易刻板、少灵动,对此要勤加反省。我们的确信奉法治,守望法治,致力于社会的法治化治理,但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生活是活生生的、场景化的,是时序上的当下、过去和未来,要讲传承、开新风,更要重当下,当下即是,连接过去、伸向未来。
讲方法集中体现法科生的专业素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科生说话做事要有道道,讲章法。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就在于方法的使用,专业水平的高低也在于方法上造诣的深浅。法学没有自己独享的方法,但法学是一门源远流长的学科,有自己的知识传统以及相应的方法偏好,无论法律的创制还是解释适用,无论将法学的重心化约为价值、规范、事实,还是其他,无有方法,难入法门。
如果我们法科生将自己修习而得的优良品质见诸于实践,就能使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人生富有质感,使我们的生活充满智慧,使我们的工作体现专业而显示优长,就能优雅、通达、幸福、成功。
这里是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品质的追求者,法律人生的起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