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丨奖助学金和帮困助学措施
|奖助学金和帮困助学措施|
目前我校建立了以困难认定为基础,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支柱,各类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完善的开放式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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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认定
我校于每学年开学初集中办理困难认定工作。除每学年初的集中认定外,学期间有需要认定的学生随时可以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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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学金和助学金
我校形成了以国家、上海市、学校三级奖助学金为主、以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金为辅的多层次的奖助学金体系。
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目前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目前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上海市奖学金
由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目前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5.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每年约有37%的在校本科生可获得此项奖学金。目前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年5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
6.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元。
7.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在我校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我校每年评选约30项校级的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另外,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我校部分学院、系也设有针对本院系学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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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以贷款8000元,就读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补贴,贷款可以在毕业后按月偿还,也可随时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如继续攻读学位仍可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我校在校学生只要通过学校困难认定,就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包括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公费师范生资格的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直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
国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或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实施相应的学费国家补偿和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对在校期间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国家补偿和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国家资助,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服义务兵役退伍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国家教育资助(之前未享受过相关资助),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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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工助学
我校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立专门负责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目前,校内设有30余个勤工助学基地,确保勤助工作服务体系完备、岗位数量充足。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有利于他们了解社会,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勤工助学已成为我校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和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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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补助
对于出现突发生活困难情况的学生,我校设有应急的临时性困难补助机制。此外,学校鼓励学生努力提高综合能力,困难学生获得社会职业技能证书,还能申请获得一定的考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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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爱心屋
我校于2005年成立全国首家高校慈善爱心屋,开辟了一条物资帮困新的途径。凡经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都可到慈善爱心屋免费领取各类学习和生活用品,以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经济困难。
学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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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大学生资助
微信号:ecnuzizhu
注:以上所有涉及的奖助学金、贷款等均为2020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