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生活 | 李咏:老婆就像塑料花
结婚十几年,我对哈文是越来越怕。如果不出意外,到我安详地告别世界那一天,这都是件闹心事:这辈子我怕过谁啊?我跟我爸敢拍桌子,跟领导敢拍桌子。我没做什么亏心事儿啊,可我怎么就这么怕哈文?
凡事她不允许而我做了,比如喝酒,就得央求所有的目击证人替我保密,我怕她。只要她一瞪眼,一生气,我顿时就像老鼠见了猫,把自己缩到最小,或者干脆消失。我怕她。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劈头士”———劈头盖脸谩骂的人士。她的经典句式是:“你若是我儿子,我一天不知要打你多少顿!”她一“劈头士”,我马上噤若寒蝉,绝不顶嘴。我怕她。一百次争吵,一百次是我认错。我怕她。
我曾想了很久,到底,我怕她什么?我反抗一回又能怎样?思来想去,我决定放弃一切有关揭竿起义的想法。因为我在意她的感受,我起义,她难受,我更难受。她“劈头士”,她痛快,我也痛快。我怕她,是因为我爱她。
我问朋友:“你把自己的老婆比作什么花?”怎么说的都有。我慢悠悠地说出我的答案:“我的老婆,我把她比作塑料花。”闻者皆惊。
“塑料花,很普通,但永不凋谢,摆哪儿是哪儿。”我解释道。
科学家深入分析人类荷尔蒙,得出一个令人失望的定律:所谓“爱情”,保鲜期不超过36个月。或许不少人都亲自验证了这一说法。但是对我来讲,爱情是无限期的,就像塑料花的花期一样永恒。
我和哈文一直过得很有意思。有时候我们躺在双人浴缸里,我捋着我的长发,她揪着她的短发。
“看咱俩这样儿,到底谁男谁女啊?”她说。
“是啊,我也纳闷儿呢,咱俩什么关系?夫妻?情人?哥们儿?同事?朋友?好像都有点儿。”
结婚十几年,我对婚姻的定义是“像雾像雨又像花”。激情似火的日子当然已经走远,剩下的是一种亲情,一种相互的牵挂和寄托。我以为,这就是最深的爱了,深到无以形容。
我们经常会给对方一些惊喜。当然了,她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命脉,我连银行卡密码都不知道,这无形中增加了我制造惊喜的难度。
去年,在她生日之前,我犯了个大错误:酒喝高了。来了认识的,必须跟我连干三杯;不认识的,就让人家“滚蛋”。倍儿高档的酒杯,被我可劲儿往地上砸,把哈文气得呀,几天都不跟我说话,一看就是憋着火。
怎么个道歉法?语言是苍白的,行动是有力的。我溜到商场里给她买了一只钻戒和一副耳钉。当然了,如我所料,因为支出达到了一定限额,立刻被她察觉到了。那天她回家挺早,一进门,黑着脸。我装出万般委屈的样子,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哈文当时愣住了,看了看首饰盒,又看看我,脸上浮现出一个不易察觉的虚荣的微笑。嘴上却依然不让步,“什么意思啊?想买通我?告诉你啊,别以为这么就能蒙混过关,检查写好了没有!”
“写,写,我今晚就写。这个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老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啊,原谅我吧。”
来源/摘自羊城晚报,原载《咏远有李》
编辑/吴苏锦
见习美编/李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