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评论:为最高法“一以贯之的零容忍”点赞
“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最高法日前发布了四件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并作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严格执法、延伸职能、回应民声、提出建议……在性侵儿童犯罪不断刺痛社会神经的当下,最高法一以贯之的零容忍态度,无疑有效纾缓了社会对这一问题的焦虑。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从童年走过,也深知呵护童年的极端重要。因此,面对每一次伤害儿童的事件,公众如何声讨、怎样苛刻都不为过。尤其是性侵儿童犯罪,严重伤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可以说是人神共愤。
应该说,这几年对性侵儿童犯罪的综合治理取得了相当成效,但也应该承认,离社会的期待还有差距,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案件量刑较轻,不足以惩处和震慑罪犯。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同等条件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法律定刑范围内应当强化处罚力度。
群众有呼声,法院有回应,这在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案例中便能清晰地感受到:对控制、奸淫多名幼女并强迫幼女卖淫牟利的罪犯何龙执行死刑;强奸幼女致人死亡的罪犯韦明辉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三名猥亵儿童的被告人也被从重判处刑罚。“人民法院根据猥亵儿童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这样的回应,既是对群众担忧的化解,更是对犯罪分子的震慑。
研究出台司法政策文件、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态势……一直以来,最高法对性侵儿童犯罪有着“一以贯之的零容忍”。同时,在积极延伸职能上也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合力做好相关预防保护工作。
不可否认,性侵儿童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治理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需要通过建立跨部门协作、干预机制,形成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合力。近年来,最高法指导一些地方法院在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犯罪方面,探索开展由法院、检察、公安、教育、妇联等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试点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更好地打击和预防性侵儿童犯罪,这些探索是宝贵的经验。
现在,人们的儿童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也更加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而构建预防、惩治性侵儿童犯罪的工作网络,司法部门奋勇当先,妇联组织也责无旁贷。让我们携手为祖国的花朵撑起一片宁静安详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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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韩亚聪
编辑/袁梦佳
美编/李凌霄